学术研究

唐金龙:金融律师拓新者

发布日期:2012-04-09 阅读:

  从1993年初与他人合伙创办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至今18年,唐金龙在业界享有盛誉。作为现在中银律师事务所唯一的创始者,他担任着该所首席合伙人的要职。


  中银所在北京CBD核心区的高级写字楼里,唐金龙的办公室将中央电视台新址大楼收入眼底。宽敞的办公室被几架子的书占满了两面墙。在剩余的空间里挂着他与一些国际国内政要和名流的合影。


  唐金龙虽有一头银发,却刚过不惑之年,对此他幽默地说:“大脑要多用,用脑多智慧多。我白头发多,智慧也应该多。”


  唐金龙是我国律师界唯一一位拥有法学与金融学双博士学位的律师,他的双博士学位来自于人民大学。作为我国最顶尖的金融律师之一,唐金龙正在一步步地实现自己越来越大的理想。


  双博士律师诞生记


  在长沙铁道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的四年里,年轻的唐金龙除了靠撕完一本厚厚的《英汉高级双解词典》,记忆近3万英语词汇,以优异的成绩完成英语本科的学业外,还自学完了民商法专业所有的课程,并对当时的“十法一例”中的2400多个条款倒背如流。


  1987年毕业后,唐金龙没有参加外语专业的研究生考试,却凭借优异成绩来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的面试现场。在那个计划体制仍严重禁锢人们思想的年代,一个优秀的外语学士转攻法律,是件离经叛道的事。


  “在我看来,外语作为语言工具,学好是必要的,但不能作为自己事业和理想的全部。我从国家如火如荼的改革开放里看到了国家和社会对法治和秩序的呼唤,我也找到了自己理想的发展方向——献身国家法制建设,做一个法律人!”唐金龙回忆道。


  在面试中,唐金龙自信地对面试老师说,“人大是最好的学校,有最好的导师,我也将努力成为最好的学生。”老师们也因他这一句略显稚气的豪言壮语善意地笑了。而唐金龙知道,自己是认真的。


  在人大读研的时候,唐金龙继续保持了“拼命三郎”精神。在导师赵中孚教授的指导下,他脱颖而出,在1989年毕业时被分配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促会”),从事国际商事仲裁工作。


  在贸促会从事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四年里,由于唐金龙懂得外语和法律,是当时稀缺的复合型人才,他负责的工作已经涉及到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各个方面,接触的法律工作也就更多。1992年邓小平南巡,触觉敏锐的唐金龙意识到中国的改革开放将不可逆转,而市场经济下社会体制的相对滞后则给新兴的律师业带来无限机遇。他放弃了贸促会的“金饭碗”,下海白手起家,创建了中银所,并把中银所做成当时在证券界和律师界屈指可数的专业大所。唐金龙也借助这个平台成长为我国第一批顶尖金融法律专业人才。


  学然后知不足,做然后知己之短。数年律师生活让唐金龙感到,虽然自己在国内做律师很成功了,但欠缺国际经验。唐金龙通过司法部的考试,开始在法国各律所学习交流,那时他也感到自己的理论知识还是不够,已有读博之心。


  “我本可以在法国拿博士学位回来,但是中国经济当时正处于飞速发展阶段,在国外学习三年损失惨重。我在36岁那年回国攻读人大法学博士学位并于2001年顺利毕业拿到第一个博士学位。”唐金龙回忆说。


  随着中国入世的推进,唐金龙借势再次顺利考入人大攻读金融学博士学位。三年里,他没有缺过一节专业课,毕业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获得了第二个博士学位。


  当唐金龙凭借令人惊叹的律师业绩和双博士学历为自己谋划事业蓝图时,他的律师巅峰也就要来临了。


  首创“金融法治”


  从业近20年的唐金龙认为,金融法律业务专业性强,涉及金额巨大,对律师的要求比一般律师更高。当今经济中金融成分越来越重,一个国家的经济整体上来说就是金融经济。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就是没有硝烟的战场,金融律师作为参战一方所依赖的一只重要力量,其肩上的负担可见一斑。


  金融法律业务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而他在这几方面都是中坚力量。


  在银行法律业务方面,国内百分之八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他有业务关系,他的演讲及着作被相关银行作为培训教材予以使用。尤其他对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提出的一些政策性建议均得到有关方的高度重视。


  在证券法律业务方面,唐金龙早在1993年初就开始从事企业股份改造、股票的发行与上市,企业并购、资产重组等业务。截至目前,已为300余家企业提供了证券专业法律服务,并曾担任中国证监会第六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得到了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在保险法律业务方面,唐金龙最早在律师界和保险界提出“保险律师”的概念,与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先生共同主编的《保险职业道德教育读本》被列为保险从业人员的必读教材。


  唐金龙在很多场合都提出,“金融经济必将成为影响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经济形式。一国金融经济的倒退,可能引起社会的全面崩盘。我国的金融经济底子薄,基础弱,金融要与法制结合,法律要为金融服务。”此言引起社会的重视。


  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唐金龙在法律业务方面还要带领律师同行们,为推进我国的金融法制建设而努力。而他倡导的“金融法治”观念,随着他在金融领域的影响力日渐扩大而逐渐被有关社会各界所接受,并成为金融律师们的座右铭。


  “中国金融律师的发展空间还很大,投身于此的律师们大有可为!”唐金龙坚定地表示,但他也认为,在其他平台上,自己还有很多理想。


  打开另一片天空


  唐金龙对人大感情深厚,当他展望未来,寻找另一个平台时,他选择的第一站也是人大。为了推动我国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他陆续捐资十余万元,积极参与发起和组织“赵中孚民商法学发展基金”,大力推动我国民商法学的研究和教育工作。


  “我国金融律师成功者人数有限,后备力量不足。随着我国经济不断融入世界经济中,我们需要更多优秀的律师加入到这个行列里来。我要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帮助母校的优秀大学生在学业上有所成就,更希望他们借此深化对法律和律师职业的兴趣,成为未来二十年担当得起中国金融律师大梁的主力军。”唐金龙如是说。


  唐金龙同时认为目前律师的影响力有限。“法律并不是单独产生与存在的,而是与社会和经济共生的。律师现在的政治地位有待提高,经济实力还不强,还不能发出非常有影响力的声音。如果能够通过业务创新、制度改革等各种方式,增强律师的经济地位,推动中国律师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那我国的律师业就真正成为了香饽饽。”


  今年6月,由唐金龙全额捐助300万元启动资金的“金龙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开始运行。基金以“公益的工作,共赢的事业”为口号,探索和推动以社会公益为平台的新的方式,资助在创新创业过程中急需资金支持的大学生,资助有市场前景的科技创新项目,选择重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以大学生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为民族经济产业升级和国家现代化贡献力量。


  “我们基金非常有特点,我们的理念更与一般基金不同。”唐金龙解释说。


  首先,该基金具有创新性。即发现具有市场前景的大学生科技项目创新,以科技创新推动大学生就业和产业升级。


  其次是时效性。搭建联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公益平台,实现切实有效的合作共享。


  第三是公益性。发挥公益平台的优势,提供高效服务,推动大学生、高校与包括政府及企业在内的跨界合作,促成公益项目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最后是共赢性。倡导共赢理念,发挥纽带作用,促进捐赠方和受助方的互利共赢。


  如果这个基金能顺利发展,似乎唐金龙的理想蓝图就可以完美谢幕了。然而,唐金龙肯定不会这样想,当我们再见到他的时候,他可能又要带给我们新的故事了。


  (来源:方圆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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