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是纠正违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式。广大从事行政法律实务工作人员和广大政府法律顾问一方面要面对行政复议理论与实务中复杂问题的疑惑,另一方面也亟须加强民法、行政法等交叉学科知识的融通与应用。
为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当事人、各级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律师以及行政复议与应诉人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行政诉讼应诉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帮助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提升政府法律服务业务技能,有效化解政府行政行为法律风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在成功举办八期“政府法律顾问实务研修班”基础上,决定举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实务暨政府法律顾问技能提升高级研修班”。届时,将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资深法官、中央党校(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法制办等部门专家以及国内优秀律师担纲主讲,并与参会代表现场交流互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23年7月
【主要研修内容及授课专家】
专题一:《行政复议法》修订的挑战和应对
主讲专家:韩春晖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专家
专题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修改若干问题探讨
主讲专家: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领导、权威专家
专题三: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实务——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注意的细节、审查的重点环节及相关工作规范
主讲专家:杨小军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原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专题四:《行政协议司法解释》解读及涉PPP行政协议案件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裁判分析
主讲专家:于 安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PPP项目管理专家
专题五:行政应诉案件实务——行政案件起诉条件问题
主讲专家:资深审判实务专家
专题六:民行交叉案件裁判规则
主讲专家:蔡小雪 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长
专题七:法治政府能力建设——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实务、技巧
主讲专家:吕立秋 法学博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专题八: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角色与作用——律师提供政府法律服务实务介绍
主讲专家:池英花 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创始合伙人,著名行政法律师
专题九:我国的制度纠错机制与案例实践
主讲专家:胡锦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知名行政法学者
(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最终师资请以报到时课程表为准。)
【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政府法律服务、行政诉讼相关疑难问题给予现场解答。
【课程对象】
各地人民政府分管政府法制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各政府机构有关负责人及复议工作人员、各有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及法律顾问;各级法院行政庭法官;仲裁委仲裁员;律师事务所从事行政法律事务的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行政法学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研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8月9日
研修时间:2023年8月10日—13日
研修地点: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费用及报名方式】
培训费用6000元(食宿费用自理)。
缴费及报名方式:
报名缴费:
https://feefo.ruc.edu.cn/xysf//bmface.do?rid=6c432f4c644e5638704d575668476c4339754f5062776e637a74475946595164445664486572626749456f3d&type=2
(一)个人账户缴费: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链接,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报名后,通过系统缴费并填写票据信息。
特别提醒:因现在进入学校还是需要统一报备,学校财务也是统一要求个人只能以点击链接形式缴费,因此您如确认参加本次研修,请您提前点击链接缴费,这样我们可以根据学校财务处系统信息,提前为您报备,方便您进出校园。
(二)单位账户缴费: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链接,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后,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帐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 律师学院行政诉讼高级研修班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律师学院负责老师处确认。
研修班结束后,由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统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82507931。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结业证书;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结业匾牌;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报名联系人】
报名邮箱:389152979@qq.com
学院电话:010—62515711
郑老师:18901363100
王老师:18511828223
杨老师:13601086292
薛老师:13716636007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邮箱:lawyerstudy@126.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