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

第十一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高级研修班

发布日期:2023-07-19 阅读:

一、课程宗旨

刑事辩护是律师最传统、最基本的职能,它是律师职业的标志,更是律师职业的基础。凡谈及律师,人们总能联想到刑事辩护律师。律师群体中,人们所记忆、所称道的也多有刑事辩护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作为首个纳入正规高等教育体系的律师学院,秉承着中国人民大学“人民、人本、人文”的办学理念,肩负引领中国律业正规化教育的使命,在培养律师及律师正规化教育之路上已走过了十年,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也历经了十年的发展与积累。人大律师学院不但是学员学习刑辩理论、刑辩业务技能的平台,也是学员与刑事辩护专家交流的场所,还是刑辩技术论辩、实践的基地。在这里,学员除了课程学习、培训外,更可以与国内知名刑辩专家实现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去领略大家的风范、去学习他们的智慧。

本期研修班在总结前十期刑事辩护研修班经验的基础上,在举办过职务犯罪辩护、刑事司法鉴定、金融犯罪辩护等专题研究班的基础上,针对日前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遇到、总结出来的新问题、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以及在刑事辩护执业中反映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归纳、探讨问题产生的原因、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探索新的辩护技巧,提高综合办案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本期研修班总计5天4晚,将邀请知名专家、刑辩优秀律师担纲主讲,并与参会代表现场交流探讨。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刑事犯罪辩护法律服务、刑事诉讼相关疑难问题给予现场解答。

二、授课内容及师资

专题一:金融犯罪辩护的专精特新

主讲专家:钱列阳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曾承办过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各大媒体报导。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检察机关特约监督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专题二:企业合规视野下的律师辩护

主讲专家:李奋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案例研究中心主任、律师业务研究所执行所长,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专题三:审判视角下的刑事辩护实务

主讲专家:国家司法机关权威审判专家


专题四:电子证据的有效审查

主讲专家:刘品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挂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副院长,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智慧法律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专题五:学者视角下的新型犯罪辩护——以网络犯罪和金融犯罪为例

主讲专家:王  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挂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


专题六:新型犯罪和新型侦查模式下的公安执法与刑事辩护

主讲专家: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负责人


专题七:公诉人视角下的法庭质证和辩论

主讲专家:全国优秀公诉人,某检察院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


专题八:刑事辩护永无止境

主讲专家:薛火根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董事局董事、刑事专业组负责人、高级合伙人,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兼任第八届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等


专题九:2023网络犯罪辩护的几个视角和刑辩能力提升

主讲专家:王国红    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兼任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济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暨特邀监督员


专题十:毒品犯罪辩护中高精尖问题解读

主讲专家:曹春风    毒品犯罪辩护与禁毒预防教育专家、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最终师资请以报到时课程表为准)

三、特色活动

1.学员沙龙

展现个人风采,交流执业经验,寻求业务合作,切磋刑辩技能

2.模拟法庭(邀请国家司法机关权威专家担任评审)

沉浸式体验+知名专家点评,探索刑辩技巧,提高办案技能

3.集体晚宴

凝聚师生情谊,结交同道朋友,十年刑辩再聚首,开启未来新征程

四、教学及活动时间(5天4晚)

1.报到时间:2023年9月10日

2.研修时间:2023年9月11日到9月15日

3.研修地点: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

五、结业证书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2.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十一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高级研修班”结业匾牌。

六、招生名额及对象

1.招生名额:招生名额限150名,以缴费先后为序。

2.招生对象: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各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等。

七、培训费用及报名方式

1.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7800元(食宿费用自理)。

(1)提供集体合影

(2)现场颁发证书

2.收费优惠标准

(1)实务导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3.报名交费

缴费及报名方式:

报名缴费:

https://feefo.ruc.edu.cn/xysf//bmface.do?rid=3238544e715648714537702f4e376e55552f7a3264362b537171444b7a612b526c746e6a6857424e6458343d&type=2

(一)个人账户缴费: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链接,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报名后,通过系统缴费并填写票据信息。

特别提醒:因现在进入学校还是需要统一报备,学校财务也是统一要求只能以点击链接形式缴费,因此您如确认参加本次研修,请您提前点击链接缴费,这样我们可以根据学校财务处系统信息,提前为您报备,方便您进出校园。

(二)单位账户缴费: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链接,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后,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帐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 律师学院刑辩班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律师学院负责老师处确认。

研修班结束后,由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统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郑重提醒:收款方只有“中国人民大学”对公账户,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82507931。

八、报名联系人

学院电话:010-62515711

韩老师:13331187166

王老师:18511828223

杨老师:13601086292

薛老师:13716636007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邮箱:lawyerstudy@126.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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