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8-08-05 阅读:
 
        随着《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对环境侵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刑事司法的实体处理和程序问题做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环境诉讼司法可操作性大大加强。目前,环境诉讼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已逐步铺开,各地法院在环境诉讼案件司法处置方面也进行许多有益尝试和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环境诉讼已经成为国内优秀律师拓展业务的崭新领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决定举办“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届时,将邀请来自司法权威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专家,著名高校的环境法教授,以及环境实务领域的资深专业人士担纲主讲。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关注西部地区律师的成长和发展,坚持每年举办西部律师公益培训课程。为了推动我国环境法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助力西部律师发展,本次研修班也将是面向西部地区律师的公益性课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8年7月

【主要研修内容与主讲专家】
专题一、以新环保法的修改为背景解读环境公益诉讼
主讲专家:竺  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青年长江学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副主任兼秘书长。


专题二、环境损害鉴定在公益诉讼中应用的典型案例  
主讲专家:於  方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损害鉴定中心研究员。 

专题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实务中的相关问题与经验分享
主讲专家:刘  湘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授、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CLAPV)诉讼部部长。1999年开始代理环境诉讼案件,代理和指导的各类环境案件上百起,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十几起。担任多家地方环保局、政府的环境法律顾问。2015年获中国SEE基金生态保护奖。
 
专题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改革实践及其与公益诉讼的衔接 
主讲专家:王  炜  生态环境部政策法规司处长。


专题五、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解析及典型案例
主讲专家徐全兵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处长,法学博士。
 
专题六、环境司法理念与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研究
主讲专家:武建华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第二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法学博士。
 
【研修时间】 
报到时间: 2018年8月2日  
研修时间: 2018年8月3日—5日(三天)

【研修地点】 
北  京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相关疑难问题给予解答。

【课程对象】 
西部地区律师,全国各地司法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公益组织,环境鉴定机构,及其他关心生态环境事业的各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费用及报名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关注西部地区律师的成长和发展,坚持每年举办西部律师公益培训课程。为了推动我国环境法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助力西部律师发展,学院决定为西部地区各律师协会提供免费学习名额。
对全国各地司法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环境公益组织报名人员,经申请,学院审核后可以减、免培训费。
其他人员希望报名本次课程的,请咨询学院课程报名联系人。
(注:学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1、远程报名: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报名成功以收到报名确认函为准。
2、律师学院小程序“律师学院会馆”填写预约课程信息,以收到报名确认函为准。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处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
 

【报名联系人】
报名邮箱: lawyerstudy@126.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刘老师,王老师:010—62515711
律师学院官方报名微信号:13261423091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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