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新公司法下破产重整案件法律实务暨破产管理人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4-07-15 阅读:

2024年7月12日至14日,为期三天的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新公司法下破产重整案件法律实务暨破产管理人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成功举办。来自全国各地从事破产重整业务的律师、会计师、公司法务、公司律师及律师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等80余人参加本次学习。


本次研修班聚焦于新公司法及企业破产法修订背景下破产重整的理论与实务问题,旨在提高破产管理人破产重整、清算等业务技能,更好规范破产管理人操作,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课程围绕破产重整实务各个重要环节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徐阳光,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任一民,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 ALB China华南地区律师新星胡荣杰以及司法审判领域资深专家联袂授课。


各位老师分别结合企业破产法最新修订问题、新公司法对破产制度与实务操作的影响、大型国有企业破产重整的特殊性及疑难问题、破产企业资产负债认定标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破产管理人尽职履责及执业风险问题、执行转破产制度原理与实务操作、债务人财产制度所面临的难题、预重整实践与重整程序的启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法律理解与政策考量、优先股设置与债转股策略安排、企业破产涉税等主题进行了授课。


讲堂之中,老师与学员展开了热烈且深度的互动交流,使得学员们在破产重整案件法律实务的疑难问题上获得了新的启发。本次研修班,众多优秀学员汇聚一堂,研修班通过整合优质师资和精心设计课程,为学员们倾情呈上了一场知识盛宴。


学员们表示,此次培训不仅开阔了视野,知识得到了更新,技能得到了提升,还结识了新朋友,期待未来与律师学院有更多的交流与互动。随着企业破产法律修订的推进,律师学院还将推出一系列关于破产法的专题实务课程。敬请留意律师学院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获取最新的课程信息。


文:张国财

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123456 号 版权所有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