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法官裁判思维深度解析
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实践应用高级研修班
招生简章
民法典合同编在民法典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合同编通则解释是民法典施行后的最重要的一部司法解释,该解释立足于合同自由与各方利益平衡,针对合同审判中的诸多疑难问题统一了裁判标准,其强调问题导向、体系思维、功能主义等方法运用,自实施以来,已经对全国民商审判产生重大影响,学习好、在实际工作中实践运用好该司法解释,已经成为广大法律人的重中之重。
同时,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不断增加,其中有类案示范价值的合同类案例也越来越多。案例库的入库参考案例在司法理念、认定事实、法律适用、裁判规则等方面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因此,对入库参考案例进行深入研究,正确理解案例中的法官深层裁判规则和逻辑思维,对律师和当事人具有十分重要的引导作用和参考价值。可以帮助律师精准研判,提供更到位的法律建议,提升代理质效,助力业务发展。
为此,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举办“合同纠纷案件法官裁判思维深度解析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实践应用高级研修班”本研修班将邀请国内知名合同法名家、深度参与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编选和审查审核及参与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制定的司法实务专家授课,以案例为切入点,深度解析案件裁判规则和法官裁判思维。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二○二四年九月
一、课程安排
专题一: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疑难热点问题解析——合同的效力
主讲专家: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合同法学者
专题二: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疑难热点问题解析——合同的保全、变更和转让
主讲专家:朱广新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副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本司法解释核心专家组成员
专题三: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疑难热点问题解析——合同的解释
主讲专家:王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专题四: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思维变化与发展——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
主讲专家: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
专题五: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思维变化与发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
主讲专家:李志刚 法学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合同法、公司法专家。在最高人民法院任职期间,审理民商事案件数千件,所办案件多次入选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选》。
专题六: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思维变化与发展——合同效力纠纷案件审判实务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北京某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专题七:法官视角下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思维变化与发展——人民法院案例库典型合同纠纷案例法官裁判思维深度解析
主讲专家:审判实务专家,深度参与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编选和审查审核工作,以及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合同法、公司法专家;所办案件多次入选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专题八: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思维变化与发展——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实务
主讲专家:李 琪 法学博士 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
(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师资请以报到通知安排为准)
二、课程对象
各级法院民商事庭法官、各司法厅局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民商事法律业务的律师;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法务人员及业务骨干;各高校商法教学研究等专业人士。
三、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民法典合同编通则法律实务相关疑难问题给予现场解答。
四、研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10月9日
研修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13日
研修地点: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五、费用及报名方式
培训费用5000元(食宿费用自理)。
六、收费方式
(一)个人账户缴费:学员点击下方报名缴费,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缴费网址如下:https://feefo.ruc.edu.cn/xysf//bmface.do?rid=504638796a62323859696665504d6b4c797435716d456136306c712b79674d4e32794574636555783979773d&type=2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82507931。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帐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律师学院合同法高级研修班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律师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研修班结束后,由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统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82507931。
特别提醒:因现在进入学校还是需要统一报备,学校财务也是统一要求只能以点击链接形式缴费,因此您如确认参加本次研修,请您提前点击链接缴费,这样我们可以根据学校财务处系统信息,提前为您报备,方便您进出校园。如您想来报到后再通过链接缴费,麻烦您提前在10月9日前将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单位发给我们,这样我们可以提前报备信息,以方便您出入校园。
七、证书颁发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三)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校友,享有校友殊荣。
八、报名联系人
报名邮箱:389152979@qq.com
学院电话:010—62515711
郑老师:18901363100
黄老师:13901133700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邮箱:ruclawyerschool@126.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