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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2016全国执行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6-08-30 阅读: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不仅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而且也影响着司法的公信力。当事人拿着胜诉的一纸判决,却无法实现判决所认定的权利,这不仅没有解决当事人的问题,而且损害法律权威。2016年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不仅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对长期困绕人民法院的“执行难”问题高度重视,还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划定了具体期限,显示了最高人民法院下定决心攻克难关的信心。
        为达成此项宏伟目标,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明确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定解决“执行难”的一系列司法解释。为此,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全国执行法律实务高端研修班”。将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领导和知名学者与会演讲。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6年7月
 
一、执行法律实务高端研修班
研修内容
专题一:全国执行工作现状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解读

专题二: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执行司法解释、规定、批复解析

专题三:执行热点难点问题解析一:变更追加执行主体、财产申报和财产调查、财产保全、网络司法拍卖、执行和解、仲裁裁决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参与分配、股权执行等

专题四:执行热点难点问题解析二:执行案款管理、立审执配合机制、网络司法评估、执行听证等

专题五:执行热点难点问题解析三: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与僵尸企业破产处置

专题六:不良资产处置与债权保护疑难问题解析

专题七:审执分离改革与强制执行立法

专题八:强制执行理论与实务

专题九:全国法院执行改革与创新经验交流
 
【主讲专家】:

赵晋山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葛洪涛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主任

何东宁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乔    宇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雷运龙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原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日程安排表为准)

【学习时间】 
报到时间:2016年8月24日   
上课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27日

【上课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研讨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执行相关疑难问题给予解答。

【参加对象】  各级法院执行局(庭)负责人及法官;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各资产管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各高等院校法律院系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参会费用】  费用4000元(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费、结业证书、校友证书等费用)。
报名优惠政策
(1)兼职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有合作协议的律师所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5)5人以上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
1、远程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2560559117@qq.com
(3)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按确认函指示办理缴费。
 
附送
名师讲座
讲座内容:执行疑难问题及对策
主讲及座谈人:
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
叶    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时    间:2016年8月28日  上午9:00—12:00
地    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报名联系人】
孟 老 师:010—60760220  13811804595
报名传真:010—60760220
报名邮箱:2560559117@qq.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咨询电话:刘老师、王老师  010—62515711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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