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合同法实务高端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7-10-15 阅读:
招生简章
 
 
  合同关系既是最常见的法律关系,又是最复杂的法律关系。我国《合同法》历经数年反复讨论修改后颁布,可说是相当完备,最高院又专门针对合同法适用问题作出包括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在内的4个司法解释。尽管如此,仍难以完全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各类合同问题,可见合同问题之复杂。作为一个法律服务业者,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类合同问题,既有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管理,又有各类合同纠纷处理。如何娴熟运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解决实践中的合同问题,化解各种合同纠纷,如何在各种条件的约束下,通过完美的合同制作以及对合同签订、履行行为的管理,帮助客户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法律风险,是广大律师和企业法务经常要面对而又时常困惑的问题。
本研修班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合同疑点难点问题,结合《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重点介绍如何准确把握立法精神,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处理各类合同实务问题的实用技巧。希望通过本次研修,使研修者能更全面的把握有关合同的法律规定,更深刻的理解《合同法》的精神,准确把握合同谈判阶段、订立阶段、履行阶段和争议解决阶段律师在实务操作中可能遇到和应当注意的问题,显著提高处理各类合同实务问题的能力和技巧。
 
 
 
附件一、举办方式及参加办法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7年8月21日
 
 
 
 
 
 
附件一、举办方式及参加办法
【授课内容及师资】
专题一:民法典合同编总则及分则的编纂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谢鸿飞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
 
专题二:担保合同纠纷疑难问题——结合典型案例
主讲专家:宋向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
 
专题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裁判实践及难点疑点问题
主讲专家:章恒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专题四:从败诉案件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主讲专家:北京市二中院庭长
 
专题五:合同纠纷案件的保全与执行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专题六:各类合同制作与审查重难点问题
主讲专家:叶名怡  法学博士(导师梁慧星),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专题七:企业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
主讲专家:吴江水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学指导部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完美的合同—合同基本原理及审查与修改》、《完美的防范—法律风险基本原理及识别、评估及解决方案》作者
 
专题八:国际商务合同起草、审核法律实务
主讲专家:龚柏华  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府推荐WTO争端解决专家组专家,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专题九:合同签订与税务处理
主讲专家:袁森庚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学院教授
(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日程安排表为准)
【学习时间】  报到时间: 2017年9月21日   
              上课时间: 2017年9月22日—24日,实际授课3天3晚
【上课地点】  上海市
【授课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合同相关疑难问题给予解答。
【课程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法官;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各企业相关法务人员;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研修费用】 5000元/人。
报名优惠政策
(1)兼职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有合作协议的律师所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5)5人团报八折;
(6) 培训费不包含食宿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1)、远程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liangxuhui@vip.126.com;
(3)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收到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汇款传真)。
方式二: 现场交纳学费。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报名联系人】梁旭辉老师  13911599656(微信)
电子邮箱报名:liangxuhui@vip.126.com
电话: 010-68887651  010-68881072(兼传真)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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