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新修订的《公司法》强化公司自治,鼓励投资、维护交易安全,但是新《公司法》实施以后,企业股权纠纷、控制权纠纷与公司治理纠纷引发的公司新类型诉讼案件大量上升,审理难度较大且较难调处,给公司经营管理和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困难,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相关疑难问题做出明确解释。为帮助广大律师及法务人员系统学习新公司法及其系列司法解释下公司法务及律师公司法业务最新思维、技能与方法,进一步提升企业法律服务水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在成功举办五期公司法律实务研修班的基础上,应广大律师及企业法务人员要求,决定继续举办 “公司法律实务高端研修班”。届时,将邀请知名公司法教授专家担纲主讲,并与参会代表现场交流互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7年9月
2017年9月
【研修内容及主讲专家】
主讲专家:周林彬 中山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
主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讲内容:公司法若干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双法学博士后,法官,公司法专家
主讲内容:1、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条文详细解读及适用
主讲内容:2、民法总则在公司诉讼中的应用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与民法总则衔接
3、公司股东纠纷案件审判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王 忠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特聘讲师
主讲内容:公司诉讼若干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刘建功 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主讲内容:1、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及股权转让实务疑难问题
2、公司治理与公司章程实务问题
主讲专家:卢 林 芝加哥肯特法学院硕士、吉林大学博士,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破产法协会会员,并购交易师
主讲内容:公司并购热点疑难问题——以并购交易尽职调查为视角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主讲内容:涉公司新类型纠纷诉讼裁判思维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日程安排表为准)
【研修时间】 报到时间: 2017年11月1日
上课时间: 2017年11月2日—5日,实际授课4天
【上课地点】 深圳市
【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公司诉讼相关疑难问题给予解答。
【课程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公司业务的律师、各企业相关法务人员;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费用及报名方式】
研修费用5000元(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费、结业证书、结业牌匾等费用)。
远程报名: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yaopeng11976@126.com;
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方式二: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方式三: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仅限个人缴费)
中国人民大学将于您报名成功后,根据校内收费管理系统程序,于开课前十日内发送付费邮件,请凭邮件中支付码,登陆http://fee.ruc.edu.cn/pay.html进行缴费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姚 鹏: 18500639856(同微信)
传 真:010—88990792
报名邮箱:yaopeng11976@126.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刘老师,王老师:010—62515711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