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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律师实务、财富管理与信托律师实务高端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7-12-14 阅读:
招生简章
 
    婚姻家庭案件历来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婚姻家事案件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所占比例已经达到45.46%。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财富等婚姻家事案件也越来越复杂,对律师的专业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深入探讨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实务中焦点问题及法律适用难题,做好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业务创新及财富管理法律服务,帮助律师开拓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掌握婚姻家庭案件审理裁判标准,经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举办“婚姻家事律师实务、财富管理与信托律师实务高端研修班”。届时将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及相关资深法官、律师授课并与学员互动教学。
附件一:研修班详细内容及参加办法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二0一七年十一月
 
 
附件一:研修班详细内容及参加办法
一、授课内容及师资
1. 课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立法情况介绍
2. 课题:婚姻家庭案件司法审判实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适用及制定中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四)难点问题
3. 课题:婚姻家庭案件中的股权纠纷争议焦点问题解析——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四)
4. 课题:跨境婚姻家事纠纷中的股权确认、分割、继承转让法律问题
5. 课题: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法律实务及疑难焦点问题解析
6. 课题:企业传承的股权设计、控制权设计以及股权分割继承风险防范
7. 课题:家族财富管理:家族信托、家族保险及家族办公室法律实务
8. 课题:我国家事审判改革背景下家事律师的使命与应对
9. 课题:律师从事婚姻家事、财富管理与传承业务关键要点

主讲专家:
法学博士,婚姻法司法解释起草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法学博士后,首批入额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夏吟兰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贾明军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上海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杨晓林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市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王小成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浩家族财富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郭升玺    27年跨境高端金融及资产保护实务经验。自90年代即开始从事加勒比海及海峡群岛等法区离岸资产保护结构、税务结构规划等操作。历任新加坡银行董事、中信银行香港私人银行部资深董事、瑞士EFG银行副总裁等职,曾获选2000年世界专业名人录、2008年上海证券报年度最佳金融创新奖、2016年金臻奖中国家族财富管理师一等奖等奖项,现担任睿璞家族办公室(Griffin Plutus Family Office)创始人、香港家族办公室协会副会长、中国财富管理师联盟执行会长等职。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日程安排表为准)

【学习时间】 
报到时间: 2017年12月13日   
上课时间: 2017年12月14日—17日,实际授课4天

【上课地点】  北京市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公司诉讼相关疑难问题给予解答。

【课程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费用及报名方式】
学习费用5000元(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费、结业证书、结业牌匾等费用)。
远程报名: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2128506508@qq.com;
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培训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汇款传真)。
 方式二: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到学校财务处现场交纳学费。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报名联系人】
刘 潇: 18610862408
传 真:010—60760220
报名邮箱:2128506508@qq.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刘老师,王老师:010—62515711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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