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民法总则高端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7-05-03 阅读: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草案。民法总则的通过是我国迈入“民法典时代”的重要一步!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它规定了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不仅是整个民法的基础而且是整个法治的基础
     
 为帮助各有关专业人士了解民法典编纂的背景、过程,掌握《民法总则》的内容、框架、结构,解读《民法总则》重大疑难问题,正确理解适用《民法总则》,解析各分则编纂中的重要原则和方向及热点难点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经研究决定举办“民法总则高端研修班”。届时,将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知名教授担纲主讲,并与参会代表现场交流互动。                                  
 
    中国人民 大 学律师学院
                                            2017年3月
 
 【研修内容及主讲专家】
主讲内容民法典编纂总体考虑、修订脉络及民法总则内容解读
主讲专家: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领导
 
主讲内容:民法总则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解读
主讲专家: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主讲内容:民法典合同法编的重大问题
主讲专家:赵旭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民法典合同法编课题组总负责人
 
主讲内容:民法典物权法编的重大问题
主讲专家:崔建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民法典物权法编课题组总负责人
 
主讲内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重大问题
主讲专家:张新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中国法学》总编辑,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编课题组总负责人
 
主讲内容民法典继承法编的重大问题
主讲专家: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民法典继承法编课题组总负责人
 
主讲内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重大问题
主讲专家:龙翼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日程安排表为准)
【研修时间】  报到时间: 2017年4月26日   
              上课时间: 2017年4月27日—29日
【研修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相关疑难问题给予解答。
【课程对象】  各级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法官;各级检察院分管民事工作的检察长、检察员;各地律师事务所从事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各类公司、企业的法务部门、内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各仲裁委仲裁员;从事民商法律教学及研究的专业人士等。
【费用及报名方式】
培训费用5000元(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费、结业证书、结业牌匾等费用)。
远程报名: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2128506508@qq.com
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仅限个人缴费)
  中国人民大学将于您报名成功后,根据校内收费管理系统程序,于开课前十日内发送付费邮件,请凭邮件中支付码,登陆http://fee.ruc.edu.cn/pay.html进行缴费

方式二: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培训费”,汇款单请扫描或拍照发送邮件至lawyerstudy@126.com

方式三: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培训费。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报名联系人】
刘潇: 18610862408
报名邮箱:2128506508@qq.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刘老师,王老师:010—62515711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民法总则报名表

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123456 号 版权所有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