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文化产业已步入法治时代,与影视文化产业相关的各产业链、项目运作环节等都将实现规范化发展,未来有关影视文化产业的相关法律服务领域无疑是我国律师抓住机遇、实现自我价值的蓝海。紧跟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法治化进程,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影视文化产业的特点及未来发展趋势尤其是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对影视法律服务律师而言,有利于在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加深对影视产业的认识和理解,从而能更好的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对影视从业者而言,既有利于实现产业内的法律风险防控,更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家对影视文化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拓宽国际视野,实现与世界先进影视产业的接轨。
为帮助业内从业人员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新动态,提高依法运营及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为帮助影视法律服务律师不断拓展影视法律服务市场,提高影视文化行业纠纷案件处理的业务水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经研究决定举办“影视文化产业法律实务高端研修班”。届时,将邀请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在文化影视知产领域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官、律师、公司法务等业界专家担任讲师,讲授影视文化产业相关的法律理论及实务问题,并与学员进行现场交流互动。
附件一、举办方式及参加办法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7年5月20日
附件一、举办方式及参加办法2017年5月20日
【研修内容及主讲专家】
专题一:《电影产业促进法》立法背景、法律规定难点解读、未来立法趋势分析
主讲专家:王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法规处处长
讲师介绍:
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中国知识产权青年理事会理事。
现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广播影视法规处处长,曾参与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产业促进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法、体育法、著作权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科技进步法、海关法、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规定等30余部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工作。
专题二:中外合拍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主讲专家:高山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艺术处 副调研员
讲师介绍:
博士,先后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和北京师范大学,现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从事中外合拍电影的立项审查等工作,参与过大量电影管理文件的起草,对于中外合拍电影的政策管理和项目把控具有丰富的经验。
曾在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中国电影资料馆)从事电影研究和策展工作,多次担任中国电影华表奖、北京大学生电影节等大型颁奖典礼总撰稿,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和省部级重点课题,如《影视创作生产重大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任《综艺报》专栏作者,发表过专业论文及评论等数百篇。
专题三:影视文化作品著作权案件热点案件实务分析
主讲专家:冯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北京大学及首都经贸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
讲师介绍:
主审审结了两千余件知识产权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全国首例新类型案件,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被最高法院评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件。审理了多起全国首例新类型案件,有1件案件被最高法院评为“十大案例”、3件案件评为“五十大案例”,7件案件被北京高院评为“十大案例”。发表了40多篇学术论文共计50余万字,参加国家重点课题两次,出版个人专著《知识产权案件热点问题研究》一部。
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三次,获“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北京市模范法官”、“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等多项荣誉称号。
专题四:影视产业运作模式的相关问题
主讲专家:王冬梅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讲师介绍:
2008年进入华谊兄弟,构建华谊兄弟法律部和版权管理体系,协助华谊兄弟成为第一家在中国挂牌上市的娱乐传媒公司。在影视项目投资、公司股权并购投资以及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法运用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熟稔中国影视行业相关运作模式,以及中国影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曾参与中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立法建议等研究性工作。
专题五:影视项目运作实务核心要点解析
主讲专家:郑小强 小强娱乐法创始人、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影视文化产业资深律师
讲师介绍:
国家文化影视立法咨询专家,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律协传媒委委员。北京市优秀律师。专注文化影视产业法律服务,擅长境内外影视投融资、摄制、宣发及衍生权益运作等全程法律服务,为电影《港囧》、中印合拍电影《大唐玄奘》、电视剧《坐88路车回家》、电视节目《食在囧途》等数百个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多次受邀全国人大、中国法学会参与《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保障法》等影视文化立法专家研讨。中央电视台、《中国电影报》、《财经》杂志、《新华网》等众多媒体经常进行采访或专题报道。
专题六:中美影视合作暨与好莱坞合作影视运作解析
主讲专家:曹宇 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娱乐媒体产业资深律师
讲师介绍:
主要从事包括影视项目开发、中外影视合拍、电影投融资、制作与融资机构的设立,以及大型主题公园项目、唱片、音乐版权管理、艺人经纪、广告及新媒体等业务在内的娱乐媒体法律业务。曾参与的具有代表性的影视项目包括:《功夫瑜伽》、《云图》、《全球热恋》以及第15季真人秀节目《Survivor》等。
曾在美资律所、华纳兄弟娱乐有限公司法律部、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的学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曾作为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交换生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交换学习。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日程安排表为准)
【学习时间】
报到时间: 2017年6月29日
研修时间: 2017年6月30日—7月2日
【研修地点】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研修方式】 除培训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相关疑难问题给予解答。
【课程对象】 从事中国影视文化产业业务的律师、影视文化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务部门、内审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影视文化产业各协会相关负责人及其会员、从事影视文化产业教学及研究的专业人士等。
【研修费用】
(一)学习费用5000元(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费、结业证书等费用)。
(二)收费优惠标准
(1)兼职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有合作协议的律师所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5)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远程报名: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389152979@qq.com;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仅限个人缴费)
中国人民大学将于您报名成功后,根据校内收费管理系统程序,于开课前十日内发送付费邮件,请凭邮件中支付码,登陆http://fee.ruc.edu.cn/pay.html进行缴费
方式二: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复印件扫描或拍照发送邮件至lawyerstudy@126.com。
方式三: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结业证书;
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报名联系人】
郑 道: 18901363100
传 真:010—60760220
报名邮箱:389152979@qq.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刘老师,王老师:010—62515711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附件二:
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