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课程背景】
2001年版《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至今已近15年,其间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已多次修订,且对相关诉讼程序、规则、责任分配、认定、期限等均有较大的修改和调整。为适应新的法律规定及新形势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以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为基础对证据规定重新修订完善,重新制定民诉证据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现在已制定完毕,即将颁布施行。为此,我院决定举办民事诉讼证据实务高端研修班。
届时,将邀请司法权威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知名教授以及国内优秀律师担纲主讲,并与参会代表现场交流互动。
附件一:研修内容及主讲专家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8年1月
2018年1月
【研修内容及主讲专家】
课题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中证据制度的理解适用——结合制定中的民事证据司法解释(1天)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课题二:民事审判方法与证明责任(半天)
主讲专家:李 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代司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
课题三:民事诉讼案件法官审判思维(半天)
主讲专家:胡田野 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国家法官学院民商事审判教学部主任
课题四:关于事实认定疑难问题(半天)
主讲专家:毕玉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原国家法官学院教学部主任、司法审判研究中心主任。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
课题五:民事诉讼中的推定(半天)
主讲专家:徐继军 国家法官学院办公室主任
课题六:鉴定意见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半天)
主讲专家:肖建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课题七:电子数据证据的效力及其审查与判断(1天)
主讲专家:刘品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电子数据证据知名专家
课题八:律师代理民事诉讼证据应用实务与技巧(半天)
主讲专家:王 忠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日程安排表为准)
【研修时间】
报到时间:2018年1月24日
研修时间:2018年1月25日—28日,实际授课4天
【研修地点】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相关疑难问题给予解答。
【课程对象】 法院系统分管民事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从事民事法律教学研究的专业人士。
【费用及报名方式】
学习费用5000元(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费等费用)。
报名优惠政策
(1)兼职教授、往届学员介绍的学员九折;
(2)有合作协议的律师事务所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3)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4)5人以上(含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远程报名: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2128506508@qq.com;报名成功以收到确认函为准。
交费方式:
方式一: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方式二:报到当天到学校财务处以现金或刷卡方式交纳学费。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报名联系人】
刘潇: 18610862408
传 真:010—60760220
报名邮箱:2128506508@qq.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室:刘老师,王老师 010--62515711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楼法学楼618室
附: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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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