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的国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进一步推动了反家暴法治化的进程,有望成为家暴的“终结者”,为广大妇女儿童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草案按照预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等,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和学校、医疗机构等各方职责,并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切实保障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
根据中国妇联抽样调查,家庭暴力现象在我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它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多发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据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这一背景下,将家庭暴力纳入有效的法律干预之下,刻不容缓。
很长一段时间,家庭暴力都被视为“家务事”而被道德化,致使受暴的弱势群体难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期待《反家庭暴力法》能够最终获得立法通过,让受暴者以法律之名对家庭暴力说“不”。
自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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