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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人大学习心得-法律的分娩过程

发布日期:2017-05-03 阅读:

说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这太抽象。具体一点儿,其实法律是一个国家顶级法学家们草拟并经过统治阶级确认的。所以一个法律的出台,一定要听这些法律大咖们讲讲立法背后的故事和立法精神。这是我2004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习一年后认识到的。

2004年一整年,我在政法研究生院穿梭于各个教室,聆听政法大咖们的授课,面对面请教。最开始学习法律,法律对于我而言是文字,背诵就好,没有生命。但04年对我最好的提升就是让我知道法律是活的,它有生命,它有精神,它有故事。但这些你必须要去听这些立法者或权威学者告诉你,不然你是没机会知道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的。所以从那以后,凡是有新法出台,我都会第一时间寻找这种知道立法故事和精神的机会。
        这一次,我之所以会在繁忙的工作之中抽出三天时间千里迢迢赶来北京上课,是基于这些法律专家的名字……杨立新、王轶、赵旭东、龙翼飞、崔建远、张新宝,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他们可都是本次民法总则的权威立法专家学者。于是,我满怀期待地来了。虽然在课堂上有些同学对讲课内容不满,虽然本次立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但最终我还是满载而归,达到了我此行的目的。所以很愉快地写了本篇心得,以供大家分享!
 

一、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及连续性

 

看到民法总则,我们会发现很多条款都是已有的,创新条款不多,没产生大跌眼镜,颠覆三观的感觉,这与我想象中的“新法”相差甚远。但这恰恰是本次立法的精神之一,就是在现行法律还有价值继续使用的前提下,保持这些法律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如果一切推倒重来,社会会动荡,人们会不知所措。这么说也对,法国民法典1804年出台,至今还在被借鉴和使用,一方面是他的立法技术高超,另一方面也确实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二、人权与人文关怀

 

我们现在适用的民法通则产生于1986年,当时国家在大力发展经济,所以当局重视财产权程度较之人权高。而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的经济已经发展到一定高度,有的产品甚至产能过剩,因此在这个时期,与人相关的人权与人文关怀就成为了本次民法总则制定的重点。无论是从体例编订还是条文制定都体现了这个精神。比如胎儿权,人身自由权,身体权,监护,信息权等的保护都体现了人权。人权第一次被写进法律中,这是重大突破!在民法上,我们有人权了!

 

课下我就目前遇到的一些疑惑向授课老师们请教,他们的回答还真是紧扣人权精神。真心希望各级执法机关也能深刻领会立法宗旨,做到有法必依。

 

 

三、与时俱进

 

为了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我国民法典首次把绿色原则,数据和虚拟财产权等写进民法总则,这是世界首创。另外好人条款以及英烈条款写进民法也是形势所逼。本次立法不仅我们国人非常重视,其他国家的法律界也在殷殷关切,想看看中国的民法典究竟能有哪些突破和创新。哦……差点忘了还有法人的分类,尽管争议多多,但我倒觉得还是利大于弊,至少对法人的管理和法人的性质比以前要清晰许多。

 

 


四、三年后民法典分则将出台

 

在学习前,我一直在疑惑,为什么以前叫民法通则,而本次修改后叫民法总则?说好的民法典呢?本次学习彻底解惑,现在出台的是民法典的总则,分则部分正在紧张起草中,大体有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及继承编,分则在三年后出台。其中婚姻家庭和继承编可能会与现行法律有较大区别。严重期待中!

 

 

 

 

来源:葛鹏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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