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5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2011级法律专业硕士(律师方向)兼职导师聘任仪式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堂隆重举行,17位著名律师、专家受聘为法学院、律师学院兼职导师。
人大法学院是国家批准的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和主要培养单位之一,参与了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立的研究、论证、创建、领导与组织工作。设立律师方向法律专业硕士及聘请著名律师作为研究生导师,是人大法学院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的新探索,在全国尚属首创,填补我国律师教育的空白,也是人大律师学院推行律师正规化教育的新起点。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王利明 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韩大元 教授
聘任仪式由律师学院副院长韩玉胜教授主持,人大副校长王利明、法学院院长韩大元、人大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主任马胜利、法学院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力宇、律师学院院长徐建做了重要讲话,对兼职导师、2011级法律硕士的教学实践提出了要求,寄予殷切的期望。钱列阳律师代表受聘的兼职导师,王菁同学代表2011级法律硕士分别作了发言。随后,王利明副校长、韩大元院长、徐建院长共同向17位受聘的硕士生兼职导师颁发了聘书。会后,各位兼职导师与全体同学进行了亲切恳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徐建 院长
人大律师学院作为全国第一所把律师教育纳入高等教育体系的正规化学院,正在积极探索,努力建设中国“律师教育的旗舰,律政精英的摇篮”,打造全国第一、世界知名的律师教育品牌。
(文/燕松 李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