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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发布日期:2017-12-21 阅读:
    2017年12月18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以及业界一流专家学者的支持参与下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艺术与法律协同发展的时代开创意义,将对中国艺术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和文化繁荣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一个民族的魂,其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影响着民族的发展道路和前进方向。 
中国梦须有文化作为——21世纪是我们国家踏上“文艺复兴”的新时代,中华文明再次展露了兴盛的端倪。“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更进一步为我国对外开放和文化经济的繁荣发展提供了新契机、新视野,同时也形成了新的挑战。
    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中国社会发展已进入信息、财富、艺术、网络纵横交错的新时代,传统的产业经营管理模式和财富观已无法有效适应快速发展的时代进程,文化艺术经济竞争正成为时代竞争的新主题,艺术与现代金融业的结合也愈发紧密,艺术产业逐渐呈现出金融化的趋势,金融价值在艺术商业模式中的作用日益强大。艺术基金、艺术保险、艺术银行、文交所、艺术电商、艺术指数等等艺商模式不断涌现,正孕育着巨大的艺商财富发展新机遇。但与此同时,问题也接踵而至,层出不穷,给艺术品市场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随着艺术品金融化程度的加深,艺术品投资的相关理论、政策和法律研究与艺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进程不相匹配,尤其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或空白使艺术品投资风险进一步凸显。由此,也更加显现艺术与法律关系协同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是中国文化新经济发展时代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为此,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鉴于艺术品市场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风险问题,尤其是法律风险的问题,依托中国人民大学强大的人文社科和法学优势,汇聚各方力量成立中国第一个“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
    中心发展宗旨和目标是创建“一个艺术与法治的新环境:以高视野、多角度全面深入研究和探索中国艺术文化的现状与发展,客观、公正、全面地运用法律精神与实践,面对社会与市场,艺术与资本,使公正、保护、和谐得以永续”。
    致力于前瞻性、探索性的发展观,就艺术与法律的科研创设,课题研究、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方面形成长效发展机制,为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为我国艺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开启新的篇章。
    中心的成立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成立仪式当天,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即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将为“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的学术发展与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起到强有力的保障作用,意义深远。
    中心由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复兴研究院院长丁方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刘瑞起教授担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余润德教授担任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杨洁教授担任专家委员会总干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助理黄河担任秘书长。同时,中心聘请了中国美术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徐里为特聘教授及专家研究员,丁方教授、魏传忠会长、赵力教授、西沐教授、龚继隊教授、鲁力教授、刘双舟教授、余润德教授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龙翼飞教授、刘春田教授、韩玉胜教授、刘瑞起教授等为中心成立首批专家研究员,共同为中国艺术与法律的携手贡献心智,创建新的未来。


中国美术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徐里教授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时延安教授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刘瑞起教授致辞


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质量检验检疫学会魏传忠会长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副院长赵力教授论坛发言


中国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西沐教授论坛发言


中央美术学院龚继遂教授论坛发言


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主任刘双舟教授论坛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余润德教授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总干事杨洁教授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黄河秘书长主持开幕式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成立揭牌仪式


中心成立受聘(部分)专家合影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刘瑞起院长与中央美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赵力副院长共同签署两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中心发展


中心成立会现场


中心成立部分专家和艺术品投资收藏与法律风险高研班学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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