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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路径” ——2021艺术法论坛暨中国艺术法教育联盟年会成功召开

发布日期:2021-12-16 阅读:

2021年11月20日,由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联合主办的“2021艺术法论坛暨中国艺术法教育联盟年会”,在中央美术学院主会场与线上分会场同步召开。本次论坛邀请了国内外艺术法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艺术法教育与法律实务领域的专业人士,围绕“中国高校艺术法教育的发展规划与路径”这一主题,通过主旨发言与圆桌论坛的形式各抒己见,汇集中国各高校乃至全球艺术法教育工作者的经验与愿景,旨在共同推动中国艺术法的学科建设,为艺术法领域的人才培养指明方向。


论坛现场

上午的主论坛由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中央美术学院艺术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杨杰主持,分为嘉宾致辞与主旨发言两个部分。专家学者们围绕艺术法教育的发展规划与路径,尤其是高校艺术法教育进行了自由、开放、广泛的发言:既有对艺术法作为新兴学科的定位和范围界定,又对其教学所涉及具体的方法、路径、措施等经验分享;既有对艺术法发展历程的回顾与总结,又有针对当下困境的分析与反思,还有对未来的方向展望与研判;既有对国外艺术法教育经验的借鉴与分享,又有针对国内当下现实需求的正视与倡议;既有逻辑严密的学理探讨和分析,又有丰富详实的实务经验交流。整个论坛从宏观规划设计到具体方法路径建议,都将对我国高校艺术法教育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中央美术学院艺术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杨杰主持并发言


嘉宾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院长余丁教授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院长余丁教授首先通过线上视频的方式,代表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向大家表示热烈欢迎。余丁院长回顾了首届艺术法论坛的丰硕成果与中国艺术法教育联盟的成立,并对本次论坛的成果提出期待,希望能够通过论坛明确中国艺术法高等教育的基本思路、框架与路径。随后,余丁院长梳理了中央美术学院艺术法学科的发展历程,并对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与付出表示感谢,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致辞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提出,将艺术法作为学科来对待时,应该明确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知识体系,融通法律知识与艺术知识。在艺术法的概念中,法的概念已经相对明确,但艺术的范围与定义仍不够清晰,因此出现了如将戏剧作品仅仅界定为剧本等实际问题。实务人员在面对技术类问题时往往懂得借助于该领域专家的判断,但涉及更为复杂的艺术领域问题时却没有形成请教该领域专家的意识,导致了如假画问题并不能妥善解决等一系列问题。故而,刘春田教授认为,从复杂的领域剥离出相对简单明确的界限,以此划定研究范围,是艺术法应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瑞起教授致辞

在艺术法的人才培养规划中,如何实现教育与职业的无缝衔接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瑞起教授从律师学院的教学实践出发,提出了他的思考。他认为,艺术法方向的法科院校及艺术院校学生在职业规划上各有不同,高校教育应明确其定位、目标、方向与责任范围,其中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占很大比重,学校也应针对这种情况加强对学生未来职业能力的培养。律师学院在此基础上,运用丰富的学校和学科资源将其人才培养进行了前置化与后置化设计。前置部分为开发了学业任务、学术交流活动之外的第三课堂,鼓励同学们参加与自身职业规划相关的实践活动;后置部分则是设立创新创业法律服务工作站,帮助、支持毕业生的创新创业活动,以职业需求反推艺术法学科的发展。


主旨发言


美国律师协会艺术法分会创始人和前主席杜博夫先生演讲《美国大学艺术法教育概况》

美国律师协会艺术法分会创始人和前主席杜博夫先生对美国大学的艺术法教育概况进行了介绍。杜博夫先生首先对美国艺术法学科的建设过程进行阐述。他在对美国大学艺术法学科的现状做了整体介绍后,又详细谈了各大学的艺术法课程所采用的教材、授课方法。在杜博夫教授的推动下,艺术法在美国律师协会已经是一个单独的分支,有关艺术法教育在教学风格、使用教材以及关注领域也存在差异。杜博夫在转行从事律师工作后,还面向律师开设了艺术法继续教育课程,为已经步入职场的律师提供知识的补充,很受欢迎。他希望美国艺术法及其教育领域的经验对当下中国艺术法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有借鉴意义。


中央美术学院客座教授兼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周林教授演讲《关于艺术法学科建设的思考》

中央美术学院客座教授兼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周林教授以《关于艺术法学科建设的思考》为题,全面分析了当下国内艺术法学科的发展、教学与人才培养现状,并对其发展提出了期许与建议。周林教授以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与中央美术学院为例,对中美艺术法教育分别进行介绍。他通过对比中美两国开展艺术法研究和教育的情况,得出在学术环境、行业认可度、师资力量等方面我国艺术法研究仍有很大差距的结论。接着周林教授分析了差距背后的原因,即教育观念相对落后、教材缺乏创新、学术评价体系创新不足、实务界缺乏组织者、艺术评论界对法律存在误解、教育政策与市场需求脱节等,为艺术法学科建设指明方向,提出艺术法教育的2.0版应从法学院开始的期望。同时,通过对国内艺术法发展的现状以及所拥有的教育资源的梳理,周林教授提出了未来学科建设在硬件与软件方面的需求,呼吁艺术人与法律人一起建设艺术法这个共同的花园。


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教授托马斯·霍伦教授演讲《艺术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教授托马斯·霍伦教授的发言题为《艺术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在他看来,过去艺术法常是与艺术品被盗等问题联系在一起,现在艺术法有了更广阔的视域与实践,如明斯特大学与南非大学合作的艺术法诊所相关实践,涉及著作权法、合同法、商标法等领域,在未来则建议立法者们建立一个新的法律框架,用来平衡艺术产业的需求与艺术家的需求。霍伦教授指出,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是中国艺术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他建议从中国传统知识的现实困境,著作权法与民法的关系等实际问题出发,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霍伦教授希望,我们应该跨越物理空间和国界,发现和学习不同立法的可取之处,携手共进,加强交流与合作。


武汉大学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玉军教授演讲《艺术法教育的定位、需求与目标》

武汉大学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玉军教授就宏观层面上艺术法教育的需求、定位与目标等方面发表了看法。郭玉军教授认为,艺术法的需求十分迫切,其中最基本的就是艺术法教育,特别是普及教育,理论与实践平衡的专业化升级教育,应当用艺术法的教育进一步唤醒艺术法。具体来看,普及教育需要兼顾知识与教育对象的普及,从业人员、市场监管者也有提高法治意识的必要;升级教育则旨在培养高质量英才,要求他们拥有敏锐感知,全球化的视野,能够解决前沿、痛点、难点问题。此外,郭玉军教授还强调了艺术法教育的公共使命,兼顾职业化教育与实证化教育,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山东艺术学院讲师吕晓晓博士演讲《关于艺术法教学内容的思考》

山东艺术学院讲师吕晓晓博士从自身在中央美院艺术管理学院和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管理学院教授本科生艺术法教学经验入手,从实际教学层面对艺术法课程的探索作了介绍。她的艺术法课程分为概论、艺术作品与著作权保护,艺术家与画廊及其代理人之间的法律问题,艺术品拍卖中的法律问题,还有文化财产国际流转中的法律问题,以及非营利艺术机构及美术馆相关的法律问题这六个部分,力求帮助学生建立基本的法律框架,使其能在未来工作中识别艺术管理领域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与问题,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基本的法律分析,更好地与法律专业人士沟通合作。在未来,吕晓晓博士也计划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调整课程内容安排,增添品牌授权、艺术品借展风险处理等实操性更强的专题式授课,以增强学生的艺术法应用实践能力。


圆桌论坛


此次圆桌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余润德主持,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作为与谈人,圆桌论坛主题为中国高校艺术法教育的发展路径。参与圆桌论坛的嘉宾有: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刘双舟,德国北威州科学与艺术研究院教授彼得·迈克尔·吕恩(书面发言),法学博士、德中艺术对话协会主席刘晓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平,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CEO、嘉德教育中心理事长寇勤,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倪朱亮,华南师范大学助理研究员、博士张艺。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余润德教授主持圆桌论坛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刘双舟教授演讲《艺术法的研究范畴与研究模式》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刘双舟立足自身多年的探索实践与研究,从艺术法研究的范畴、模式以及艺术法教育的思考角度做出三个方面的论述。他认为,艺术法学是法学和艺术学的交叉学科,“究竟艺术法的研究范畴有多大,恰恰取决于艺术而不取决于法律”。艺术法研究模式可从供给和需求角度进行研究,这两种类型的研究都是必要的,相互之间可以互补。刘双舟教授认为,对于艺术法在实践当中是否具有它的现实意义,以及在高校当中如何结合市场关系更好地开展艺术法的教育,需要研究者们进一步关注和探索。


德国北威州科学与艺术研究院教授彼得·迈克尔·吕恩书面发言《德国艺术法教育概况》

德国北威州科学与艺术研究院教授彼得·迈克尔·吕恩针对德国基础法律教育和艺术法的教育概况进行介绍。在德国,对于法律人而言,法律教育主要在法学院完成,并需要通过两次国家考试,而艺术法的教育则是在完成基础法律教育之后,在开始职业生涯以后才逐步开始。他认为,相对于法学教育而言,艺术法教育涉及的领域更为宽泛,“法律人撒开了一张巨大的网,艺术上的特殊性也被这张网所覆盖。在这张网之下,艺术家应该理解,法律人的世界不仅仅是一个边界,而首先是一个可以发挥的空间”。面对非系统化的艺术法教育问题,吕恩教授提出反思,“在艺术法方面,法学院可以提供哪些课程或可以做什么?而法律人在艺术法方面应该接受什么样的进一步的培训或是提升自己在艺术法方面的素养,同时如何向艺术界、艺术从业人员或艺术市场传达艺术法的问题”。


法学博士、德中艺术对话协会主席刘晓辉演讲《德国司法实务中的艺术法》

法学博士、德中艺术对话协会主席刘晓辉回顾了德国艺术法的实务现状,介绍了德国的艺术法律协会与艺术仲裁中心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由于艺术法学科跨度宏大,德国专业律师条例中尚未将艺术法列为律师专业方向,但是由于在法律服务市场及实务方面的需求,很多律师仍然在执业中称为艺术法律师。刘晓辉博士认为,这与德国在艺术市场中的地位以及艺术市场的份额相关,也意味着目前在德国市场中律师从事艺术法工作有着很大的潜力。作为德中艺术对话协会的主席,刘晓辉博士表示,艺术对话协会是由德国的中、德艺术家群体根据德国法律,依法注册成立的协会,其宗旨是促成中德艺术家之间的交流对话。同时,刘晓辉博士期待未来可以发挥协会作用,加强与诸位老师、同学们的合作。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平教授演讲《高校艺术法教学模式探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平教授就目前北京大学的艺术法教育模式做出较为全面的阐述。张平教授认为,艺术法涉及的范畴广泛,因此需要学生拥有一定的法学基础进行研究。同时,高校艺术法专业人才的培养应进行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的艺术法教学,即根据艺术学院学生的需求进行普及性的教育,通过案例教学和场景教学让学生接触实践,对于艺术法教育的规划与路径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建议。


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CEO、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嘉德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德教育中心理事长寇勤先生演讲《艺术与法的市场交集》

在艺术与法律的市场交集方面,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CEO、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嘉德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德教育中心理事长寇勤认为,“艺术市场的恢复和发展或者说建立与发展,是整个艺术法实践与研究的最核心推动”。对当前艺术法教育的研究,寇勤先生强调艺术法基础数据收集的重要性,并且应加大对艺术法的推广普及,“对今后整个市场的发展会起到很好的前期铺垫和教育的作用”。随后,其从艺术法的维度方面提出了适时推进、适度发展、应用优先的价值理念。同时,寇勤先生表示,希望未来可以联合有关机构共同研讨、推动艺术法教育的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倪朱亮教授演讲《艺术创作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倪朱亮从创作者的角度谈了他对艺术创作的独创性和挪用的问题的理解。倪朱亮教授对艺术创作的独创性标准展开研究,即艺术作品的审美意义如何区分“独”和“创”的价值判定方面,提出了形式主义独创性标准和历史性独创标准的论述,为艺术创作者在艺术创作实践中提供深入的艺术法理解和认识的基础。此外,倪朱亮教授对于挪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于挪用在著作权法中难以界定的一些问题提出看法,从历史主义的独创性标准肯定了作品的价值与作者的创作真实性。


华南师范大学助理研究员、博士张艺演讲《NFT的相关法律问题》

NFT问题是近期关注的焦点,华南师范大学助理研究员、博士张艺从NFT相关的法律问题入手,对如何在最前沿的虚拟世界中建设未来法律进行了探讨。张艺博士认为,在社会主流看法中,NFT被视作数字认证证书,故其核心问题是关于NFT的物权和著作权之间相互存在矛盾的问题。此外,张艺博士从类金融交易的角度探讨NFT作为市场交易的实质,谈及NFT面临的法律问题。张艺博士表示,在不确定的虚拟世界中如何有效构建艺术法,以推动和保障未来NFT可持续发展是研究者将要面临的问题。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作圆桌论坛与谈人发言

作为本次圆桌论坛的与谈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表示,嘉宾们从各个层面呼应“规划与路径”这一中国艺术法教育的论坛主题。熊文聪教授认为,美国的法学教育偏向职业教育方式,而德国法学教育偏向规范、标准化教学方式,究竟借鉴哪种模式需要考虑到中国的国情。从目前中国的艺术法教育实践看,仍面临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的问题。此外,熊文聪教授肯定了诊所式教育以及职业教育,希望艺术法可以通过实践的方式促进教育。同时,熊文聪认为学术观点交流也是一种教育,以平等、对话的方式促进法律的发展和进步。对于艺术法教育人才的培养,熊文聪教授建议联盟可以设立相关艺术法教育基金以此鼓励中国艺术法教育人才成长。


论坛现场


线上互动问答环节


本次论坛在主旨发言和圆桌论坛嘉宾发言结束后,设立了线上互动与问答环节。与会嘉宾就艺术法教育对象,艺术法专业教育现状和前景,以及艺术法体系构建等问题进行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余润德教授作圆桌论坛总结发言

作为本次圆桌论坛的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余润德做总结发言,本次圆桌论坛从实务出发,内容详实且宏大,从宏观政策层面到微观具体法律问题,探讨艺术法及艺术法教育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中肯建议。余润德教授以“异彩纷呈,各抒己见,全面广博,专业学术务实,问题与展望并存,前景广阔,意义重大”作为本次圆桌论坛的关键词,精炼八位圆桌论坛发言人的观点。


大会总结


中央美术学院客座教授兼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周林教授指出,本次大会由多方支持,大家都为论坛的成功举办做出了贡献。周林教授继续提议将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五设立为艺术日, “艺术是人之为人的最好证明,这是我对艺术的理解。艺术不仅是美,是好看,在人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的塑造方面,艺术是最好的媒介”。

周林教授对明年艺术法工作进行展望。他希望,在下一个艺术日到来时,能够在建立艺术法教育专人数据库、艺术法案例数据库以及艺术法教学资料的数据库三个方面取得进展。最后,周林教授希望有更多的法学院开设艺术法课,有更多的艺术院校的学生对艺术法产生兴趣,也希望有更多的律师事务所走进校园,为艺术学生、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瑞起教授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瑞起对大会圆满举办以及团队付出表示感谢。刘瑞起院长认为,此次论坛主题设置为艺术法教育的目的是将艺术法教育和教学的问题进行充分地讨论与交流。刘瑞起院长肯定了艺术法教育的重要性,实际上这与研究对象以及学生培养等方面都具有关联性。同时,刘瑞起院长也指出此次会议参与者以教育工作者和高校老师为主,希望下一届可以加强有关艺术创作者、艺术家的参与及其行业方面、市场方面、律师方面的参与。

经过一天的充分讨论,专家各抒己见,观点精彩纷呈,2021艺术法论坛顺利结束。大会结束后,艺术法教育联盟的成员和组织单位进行闭门会议,共同研讨未来艺术法教育联盟的工作规划。


论坛现场




图文来源:艺术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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