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致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律师,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共同庆祝人民大学最年青的学院------律师学院一周岁生日,并开展“律师与司法改革”的研讨。我代表人民大学对各位的光临和参与表示感谢。
一年前,一个婴儿呱呱坠地,他的名字叫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他一诞生,就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律界的广泛关注,受到广大律师的热烈欢迎。这是首先是因为,律师的正规化专业教育在我国尚属空白,人大律师学院正是我国第一所纳入高等教育体系的正规划律师专业教育机构。
可以说,是因势而为,顺应社会需要的产生。大家知道,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近20万人的职业规模,在此,律师界的专业化体系始终未能形成,律师的成长基本上靠师傅带徒弟或者是自学成才,这样一种状况,显然不能适应我国律师业的发展。不过律师虽然人数增长迅速,但是高端人才、专业性人才奇缺,导致了我国法律市场发展不均衡,难以满足我国石灰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律师事业本身有它自身的规律和特殊的要求,需要针对律师职业特点进行专业化的教育,这显然是普通的法学教育不能够完全替代的。在这方面,发达国家已经有成功的经验。
凡是律师业发达的国家,都具有较为完善的律师专业的教育体系,在这方面,发达国家的经验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律师学院的成立,应当说是借鉴了这方面的经验,尤其是满足的社会的急需,也在一定的程度上满足了我们国家在这方面该愈合被讯的不足。
从律师学院成立之初开始,在法学院韩院长等人的领导下,在律师学院徐建院长的带领下,在各位领导、各位律师大家共同的支持下,已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现代化的中国律师专业化教育体系为目标,并因此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建立完善的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经过一年的探索,已经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律师教育体系,为探索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现代化的教育体系,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律师学院在成立之后,从事了大量的公益事业,比如说免费培训西部地区的律师,提供相关的教材和资料等等,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律师学院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取得上述的成就,与社会各界对律师学院的厚爱和支持是分不开的,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司法部、全国律协以及各省市地方的律协,大家对于律师学院全力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学校对上述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律师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律师学院的工作。
律师学院虽然起点比较高,但是毕竟成立不久,积累不够,和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律师学院的目标仍然存在着差距,我衷心的希望律师学院能够继续努力,认真学习国内外开展律师教育的先进经验,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教学队伍和课程体系的建设。以开放的心态开展对外合作,充分吸收、利用各种外部的资源,加强律师学院自身的发展,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律师学院一定会高速、健康的成长,早日实现建院的目标。
律师是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法制建设的生力军。温总理曾经说过一句话,社会正义比金子还宝贵,律师就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律师队伍建设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无论怎么评价都是不过分的。律师学院作为一个律师专业化教育机构,要做好律师的教育,不能不关注社会热点,不能不关注我们国家社会经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所以,在律师学院成立一周年之际举办律师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论坛,我认为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律师制度就是法律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
但是,在很多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说律师法和刑诉法在有关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等方面确实是存在着一些冲突。我们究竟应该适用哪一部法律,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律师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司法制度改革和律师制度的发展完善息息相关。所以我们律师学院也有义务、有责任,积极研究探索司法改革的问题,为我国的司法改革建言献策,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力的推动者。
本次论坛就是为广大律师界朋友提供一个为我国律师体制改革发表意见的平台,与会者大多都是我们法学界、律师界的精英。我相信,大家参与此次论坛,充分发表意见,广泛的进行讨论,大家的真知灼见一定能够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我国法制建设提出有益的参考。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的光临,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