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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举办第十一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5 阅读:

尊敬的各位学员:

大家好!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律师学院对学员们的健康表示最深切的关心。为防范疫情传播及扩散风险,切实保障研修班全体学员及各授课老师的健康安全,根据北京市及学校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统一部署,经慎重研究决定:

原定于2021年11月9日至13日举办的《第十一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高级研修班》延期举办,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已成功报名的学员,待研修班重新开班时,无须重复报名,学院工作人员会重新向学员发送报名确认函;

2.后续相关事宜请关注律师学院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

特此向关心并支持律师学院工作的广大学员和授课老师致以诚挚的感谢。因疫情防控,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全体师生做好防护,保重身体,十年刑辩待相聚,开启未来新征程!

联系人: 刘老师 王老师 010-62515711,电子邮箱:lawyerstudy@126.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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