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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亚洲法学院院长论坛”在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举办

发布日期:2019-06-27 阅读:
        2019年6月14-15日,由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六届亚洲法学院院长论坛”在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刘瑞起详细介绍了中国律师学院的总体发展情况和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概况及其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的发展情况。


 
        本次论坛参会嘉宾来自中国、蒙古、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或地区的二十余所法学院校。其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轶教授、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处长、法学院教授时延安、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磊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蒋红珍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教授、蒙古国立大学校长Ya. Tumrbaatar教授、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J. Erdenebulgan教授、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Munkhsaikhan Odonkhuu教授、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伊势田道仁教授、一桥大学法学研究科王云海教授、同志社大学法学院金春教授、高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Lee Dae-Hee教授、印度金道尔全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Sreejith Santhakumari Gokuleswaranthamp教授、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教务长A. Byambajargal、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B. Aamarsanaa、韩国国民大学法学院院长Park Jeong Won教授、一桥大学副校长山田敦教授、汉东国际大学汉东国际法学院院长Eric G. Enlow教授出席了此次论坛并发言。
        此次论坛前,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已与蒙古国立大学建立友好关系,多年来开展了数次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
        2016年5月2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主办的“首届中蒙环境资源法制建设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举办。
        2017年6月28日至7月2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时延安、律师学院执行院长刘瑞起一行六人接受了蒙古国国立大学法学院的邀请,赴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出席了“中蒙律师教育国际化及经贸法律服务研究”研讨会。研讨会讨论的内容包括尝试建立中蒙法律研究机构、两国刑法研究与交流、设立中蒙法律检索机构、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研究生赴蒙攻读博士学位等问题。
        2017年11月18日至21日,应蒙古国国立教育大学DASHDORJ MANDAKH校长邀请,律师学院刘瑞起院长等四人在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分别与蒙古国高等院校、法律研究机构、律师行业组织和我国派驻蒙方等机构,就两国经贸交流中的跨国法律服务合作和共同培养两国律师人才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和交流。
        2018年1月4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刘瑞起等六人在中国人民大学,会见了蒙古国国立大学法院院长吉.额尔德尼布拉刚教授,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公法系主任德.巴雅尔赛罕教授,蒙古国国立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哲.额尔和斯呼兰教授,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公法系高级讲师莫.乌英嘎一行。双方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与蒙古国国立大学法学院之间建立“中蒙(蒙中)法律服务研究中心”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与协商,并于2018年9月7日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此次论坛的圆满召开,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与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未来的进一步深入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可以预见未来就中蒙两国的司法制度、法律职业者构成、法律领域的合作等将会展开更加紧密的联系与合作。

(编辑/王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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