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论坛前,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已与蒙古国立大学建立友好关系,多年来开展了数次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
2016年5月2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主办的“首届中蒙环境资源法制建设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举办。
2017年6月28日至7月2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时延安、律师学院执行院长刘瑞起一行六人接受了蒙古国国立大学法学院的邀请,赴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出席了“中蒙律师教育国际化及经贸法律服务研究”研讨会。研讨会讨论的内容包括尝试建立中蒙法律研究机构、两国刑法研究与交流、设立中蒙法律检索机构、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研究生赴蒙攻读博士学位等问题。
2017年11月18日至21日,应蒙古国国立教育大学DASHDORJ MANDAKH校长邀请,律师学院刘瑞起院长等四人在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分别与蒙古国高等院校、法律研究机构、律师行业组织和我国派驻蒙方等机构,就两国经贸交流中的跨国法律服务合作和共同培养两国律师人才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和交流。
2018年1月4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刘瑞起等六人在中国人民大学,会见了蒙古国国立大学法院院长吉.额尔德尼布拉刚教授,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公法系主任德.巴雅尔赛罕教授,蒙古国国立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哲.额尔和斯呼兰教授,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公法系高级讲师莫.乌英嘎一行。双方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与蒙古国国立大学法学院之间建立“中蒙(蒙中)法律服务研究中心”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与协商,并于2018年9月7日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此次论坛的圆满召开,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与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未来的进一步深入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可以预见未来就中蒙两国的司法制度、法律职业者构成、法律领域的合作等将会展开更加紧密的联系与合作。
(编辑/王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