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5日,备受关注的赵志红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在当天下午,该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一案。
1月5日中午,在赵志红抢劫、盗窃一案上午的审理休庭后,赵志红的两位律师向媒体记者透露,检察机关共指控赵志红22项罪行,包括杀人、强奸及部分抢劫、盗窃的事实。
1月5日下午2时30分,呼市中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一案的庭审没有公开。
下午4时,法晚记者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厅外了解到,庭审仍在进行。由于是不公开审理,安保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法晚记者注意到,今天早晨诸多媒体记者守候在法院大门处,但在法庭外并未见到赵志红。
经记者采访获悉,赵志红受审,被警务车辆从看守所押解至法院后,走特殊通道进入法院专设的押解室。
今天下午4时55分许,法晚记者看到,警务车辆驶入并靠近法院大楼一侧,赵志红被数名警察押解走出大楼,其身上仍穿着上午受审时的那套衣服。
法晚记者注意到,在押解赵志红上车途中,赵志红头戴黑色头套,但头套在眼睛和嘴的位置处留有小洞。赵志红走出大楼后,被迅速押解上警务车辆,然后车辆立即启动并迅速离开法院,全程不到两分钟。
另据法晚记者了解,赵志红案的审理明天有可能还会继续在该院进行。
文/记者 朱顺忠 王南 付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