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赵志红在法庭上 
这是当年赵志红递出的偿命申请书复印件
呼格案疑似真凶赵志红受审
仍承认自己是呼和浩特“4·9”女尸案真凶
5日上午,呼格吉勒图案嫌疑“真凶”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受审。
当天上午,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赵志红抢劫、盗窃的事实。
下午,检察机关指控的赵志红所涉故意杀人、强奸及部分抢劫、盗窃的事实,因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决定不公开审理。
赵志红是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2005年,落网后的赵志红主动交代了数十起案件,其中包括发生于1996年的呼和浩特“4·9”女尸案。但该案在当年即已宣布“破案”,报案者、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被执行死刑。
庭审
赵志红否认一项盗窃指控
庭审时,记者看到,赵志红此时明显比此前媒体曝光过的照片上的人胖了不少。
赵志红当天穿了一件羽绒服和一条运动裤,他的家属没有为他聘请律师,法院通过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选派了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谢飞、张瑞军作为其辩护人。
庭审现场,公诉人准备的起诉材料有厚厚的几摞。
截至当日10时40分,公诉人已经指控赵志红4项抢劫、盗窃犯罪事实。
第一项是发生在1996年的抢劫案,检方指控,赵志红在某小区向正在停车的一名居民抢劫,持刀将对方捅伤,并抢走受害者60多元。
对此项指控,赵志红表示,自己确实参与此案,但没有抢到钱。
赵志红对检方指控的另外两起共涉及近3000元的盗窃犯罪事实并无太多异议。
不过,昨天上午,赵志红对于盗窃金戒指的指控予以否认。
根据检方指控,赵志红盗窃一枚价值200多元的金戒指,其在接受办案机关审讯时的笔录中,也承认自己曾盗窃过这枚金戒指。
然而在庭审中,赵志红却称,这枚金戒指是自己多年前买的,打算送给妻子(后离婚)的生日礼物。不过,确实没有发票,也记不清在哪儿买的了。
上午11时20分,法官宣布休庭。赵志红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赵志红本人仍然承认自己就是‘4·9女尸案’的真凶。”
据悉,检方对赵志红共指控了22项罪行,包括抢劫、盗窃、强奸、杀人。
呼格父母想听听赵志红的说法
昨天早上7时,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便出发赶往庭审现场了。
“昨天听到了这个消息,就是想到现场来看看。”李三仁语重心长地说,不管赵志红是多么的十恶不赦,他在最后关头能够承担责任认罪,让我们看到了他良心发现,今天我们就是来看一眼。
9时30分,庭审开始时,老两口静静地坐在旁听席上。半个小时后,庭审仍在继续,他们默默地离开庭审现场。
走出法庭后,不少镜头对准了他们。面对人们的关注,两位老人表情复杂,转身离开。
呼格母亲尚爱云表示,虽然儿子的再审判决结果早就出来,法院也送达了国家赔偿相关的决定书,但是她和老伴“就是想亲耳听听,对于这起案子,赵志红在法庭上会说些什么。”
赵志红父母直言儿子是坏人
赵志红被抓那年,其母亲刘爱女从公安局的警察那里知道了儿子犯了强奸杀人罪,从此,在她的眼里赵志红“就是个坏人”。提起这个儿子,现年65岁的老人只说了一句话,“权当他是一阵风刮走了。”
关于赵志红承认的那么多起命案,刘爱女抹去眼角的泪说:“他被抓坐牢的这9年里,我们没去看过他一回,更不用说请律师了,我们恨他。”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前夕,刘爱女曾对记者说,如果案子错了,愿意向两受害人父母道歉。2014年12月15日,当获知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的消息后,刘爱女通过电话,向呼格吉勒图的母亲表达了歉意,代替赵志红说了声“对不起”。
4日晚间,刘爱女向记者表示,他们没有接到通知,也不会去法院旁听。
其人
微笑的“杀人恶魔”
赵志红,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初中文化,无业。2003年10月,其因犯盗窃罪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5年11月2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被逮捕。资料显示,赵志红,身高1.62米。其于1996年至2005年,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两地作案20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2岁。
唯一留影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路边的两间平房,是赵志红的老家,如今只住着他年迈的父母。屋里一多半是火炕,狭长的过道摆着橱柜。玻璃板下是这个家庭的全部照片,27张。其中一张是赵家和亲戚家的合影,赵志红站在后排中央,穿着灰色西装,打了条领带,在穿着随意的家人中,十分显眼。赵的父母说,他们会保留赵志红这张唯一的合影。
赵母回忆,这张合影大概拍于赵志红结婚的第二年,1996年正月全家人的一次聚会。赵志红与妻子相亲后第二天即结婚,又离开农村到呼和浩特市郊区安家,他一度以此为傲。
但正月聚会后不久,赵志红发现妻子是二婚,他非常沮丧,后来两人离婚。
赵志红的父亲赵国喜告诉记者,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赵志红曾给家人写过一封信,一整页都是道歉的话。赵国喜看完就撕碎了,“谁要他道歉?道歉有用吗?”
“出名就行”
赵国喜老两口想不明白,儿子怎么会变成这样。赵国喜回忆,赵志红不如大哥和小妹勤快,父母数落两句,就倔强走开了。可是,他在父母面前也算规矩:不抽烟,不喝酒,没在村里惹过事。
赵志红曾对记者和心理学专家说,父母偏爱大哥和小妹,他似乎是个多余的人。
虽然初中都没念完,赵志红却有不小的理想,在狱中,他对一位心理学专家说起他想过把家乡变成华西村。他曾对采访的记者炫耀自己的文学读物:《读者》、《知音》等。他的妻子是文盲,不懂这些,他曾倍感懊恼。
结婚后,因为没技术没高学历,赵只能在工地做搬砖、搅泥的小工。他认为城里人瞧不起他。因为贫困,他赊欠挂面,偷人家的白菜。
他不甘于这种现状,对成名充满了痛苦的渴望。“不管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只要出名就行。”他对一名记者说。
“冷酷微笑”
一位记者对赵志红最深刻的印象是,采访过程中,赵说起自己残忍的罪行轻描淡写,而且“自始至终都在微笑。”这“冷酷的微笑”令他感到发指。
这个看上去普通的男人,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夺取了多名女性的生命。
赵志红奸杀一名女出租车司机时,对方苦苦哀求“你要钱也行,要车也行,就是别要命”,但他还是将电话线绕在女司机的脖子上,拼命拧了几圈,直到受害人不再挣扎。
媒体因为赵志红的冷酷的微笑和残忍,称他为“微笑的杀人恶魔”。 编辑:健龙
细节
被抓当晚被冯志明违规审讯
备受关注的呼格案中,当年的专案组组长冯志明日前已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据当年抓捕赵志红的办案民警透露,赵志红被抓当晚,因其交代自己和“4·9”女尸案有关,考虑到案情复杂重大,专案组领导当晚就安排警力把赵志红秘密羁押起来,并且要求与“4·9女尸案”有关的所有警官不管职务多高,一律回避赵志红案。
为了谨慎起见,专案组领导还严厉要求所有专案组成员非经他同意,不准提审赵志红,并且严格保密赵志红当晚交代的口供内容。
但在凌晨两三点钟,该领导突然接到下属十万火急的电话:
出大事了!一名“4·9”女尸案的专案组重要成员正在违反回避规定,单独对赵志红进行审讯!
1111记者从多位当年赵志红案专案组成员处证实,赵志红被抓当晚,得到“报信”去违规审讯赵志红的正是“4·9”女尸案专案组重要成员冯志明。
专家
呼格被宣判无罪不是因赵志红有罪
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后,人们期待进一步了解1996年呼和浩特“4·9”女尸案被害女子当日离开饭店到被发现,共1小时3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到底遭遇了什么?
凶手是如何作案的?从而进一步通过法理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
尽管赵志红2005年10月落入法网后,先后四次向警方供述自己是“4·9”女尸案的凶手,且在法院一审之后,他于2006年12月5日从看守所托人给新华社记者汤计递出“偿命申请书”。但其是否是真凶,尚需通过庭审来认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先宣判‘呼格案’,再审赵志红案,从法律程序上讲没有问题。因为这两个案子在程序上并没有本质的联系。呼格吉勒图被宣判无罪,是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是因为‘赵志红有罪,所以呼格无罪’。”
洪道德教授说:“虽然公众舆论期待赵志红案的审理能进一步佐证呼格吉勒图的无罪,但无论对于呼格吉勒图还是赵志红,法律都应当同样公正,认定犯罪事实的标准也是一致的。不能因为他说自己是凶手,法院就认定他是凶手。”
洪道德说,找到凶手,还原案件真相,只是公正的一部分,“真正的正义,是通过公正的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来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文/图新华社 中新社 法制晚报 新京报
(原标题:呼格案"真凶"赵志红受审 被抓当晚有警官对其违规审讯)
编辑:SN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