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律师培训教学研讨会亲历

发布日期:2012-01-12 阅读:

  
  律师是一个富于挑战性的行业,总是有那么多新的东西要去了解和掌握,否则就难以应付和满足客户在日常工作当中不断提出的新的问题和新的需求。自今年七月份从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毕业后到中伦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我就深切地感受到了这种挑战,也要求自己尽可能地利用一切机会去学习和掌握新的知识,了解尚不熟悉的业务领域。于是,当看到律所内网上挂出人民大学律师学院1月5日提供公益性的律师国际业务讲座时,就毫不犹豫地报了名。我同时也报名参加了人大律师学院1月6日的律师实务教学方法研讨会。之所以对这个感兴趣,一是因为自己做过几年的高校老师,对讲台有一种无法割舍的情结,另外也是因为自己一直在探索如何使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结合得更为密切的途径,相信这是一个学习的好机会。


  报名参加这样的培训是需要勇气的,因为的确累人。人大律师学院给1月5日的培训一气儿安排了5个讲座,从上午十点开始,一直整到了晚上九点,内容涉及涉外和国际仲裁、国际公证、香港上市,以及大陆和香港公司法比较。总体来说,感觉还是很值得的。除了三位香港律师所讲的课程,或者由于讲授者的口音,或者由于仅提供一些概要性的信息,听得有些不太过瘾之外,由英国史密夫律师事务所费佳律师讲授的涉外和国际仲裁实务和香港浸会大学刘冠伦教授讲授的大陆和香港公司法比较,让我收获最丰。费佳律师对仲裁实务的讲解,除了法学院里也能学到的那些纲要性的东西外,还基于其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提供了那些对这一业务领域不过偶有涉及的律师显然无法了解的know-how。刘教授则直接以一张对大陆和香港公司法条文进行简要对照的表格为基础,对两部公司法的许多明显差异背后的道理做了让人茅塞顿开的讲解。通过这种讲解,我也对国内公司法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通过这种方式掌握到的公司法知识,显然不会象自己在那里死啃公司法那样容易忘记了,更何况刘教授是个富于激情、活力与幽默感的人。这似乎印证了我一个感觉,以学术为主业的学者,如果同时也对实务有密切关注的话,可能比一个纯粹做实务的律师更适合做一个培训者。至于一些过细的know-how,任何人自己去玩几把也都明白了,不必非要在课堂上学。


  第二天的研讨会虽然与律师业务并不直接相关,却同样让我收获颇丰,如果不是收获更多的话。研讨会的重点其实是人大律师学院想与在律师实务培训方面享有盛誉的英国律师学院(the College of Law)合作开发律师实务培训课程,借此机会与一些资深律师探讨律师实务培训的具体模式。研讨会上,英国律师学院国际项目主任Nick Olley先生对英国律师学院的历史、英国律师实务培训的市场环境、培训模式与方法的变迁及其理念,以及英国律师学院提供的各种课程及其具体操作做了详细的介绍。应该说,英国律师学院所提供的培训课程,包括其基本上可以在线完成的培训课程的质量是勿庸置疑的。问题在于,以英国法律体系和法律传统为基础的培训材料和培训方法对于中国的律师来讲,能有什么帮助呢?与会者都认为这恐怕是这方面的合作将面临的最大挑战。但大多数与会者,包括我也都认为,英国律师学院的课程至少在两方面对于中国律师是非常有帮助的,也是最具合作前景的。一是这些课程中有关国际业务,比如国际仲裁、跨境投资和并购,以及作为律师的商业意识方面的培训,对于中国律师同样非常重要,并且基本上可以不用做任何调整直接适用于中国律师。二是这些课程当中注重培养软性的律师业务能力与素质的部分,比如接待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谈判、案件和项目流程管理等,对于中国律师同样是非常重要的。只是这一部分基本上无法通过在线方式进行培训,而只能通过实战性的演练习得。人大律师学院如果要在这方面与英国律师学院进行合作的话,可能就得聘请一些国内相关业务领域的优秀律师与英国律师学院一起开发相应的培训课程。而学员们恐怕是不能指望坐在家里就能掌握有关技巧,而需要到现场在训练者的督导下才能完成有关课程,或者有钱的话,直接出国去英国律师学院去学了。


  这两天的培训和研讨虽然不能让我马上成为一名资深律师,更谈不上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专业知识与技巧的培训者,却毫无疑问,让我离这两个目标都更近了一点了。也在此衷心感谢人大律师学院提供的机会,并祝愿人大律师学院能够不断为首都律师和全国律师提供为中国律师量身打造的高质量的培训课程,成为律师们从法学院出来后适应执业环境,提升业务能力的加油站,推动我国律师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作者:中伦律师事务所 金振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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