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三期刑辩班结业之日
冬去春来。
去的只管去,
来的只管来。
我来了。
2012年的6月1日,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我报到来了。
我来了。
我为神往的人民大学而来,
我为神往的律师学院而来。
我为仰慕的老师而来,
我为刑辩事业而来。
我为中国律师业而来,
我为法治天下而来。
我来了。
我来自祖国,
我为祖国而来。
我来了。
我为证明我的存在而来,
我为展示我的风采而来。
我来了。
让世界告诉我,
让我告诉世界。
(作者:赵世玉 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