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章
主持人:下面有请肖建章老部长致辞。
肖建章:尊敬的各位领导,尊敬的各位同仁大家早上好!辛亥革命推动北洋政府公布了《律师暂行规定》从此在中国的律师制度就诞生了,至今应该说有百年的历史。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大会隆重纪念律师百年并进行高峰论坛这是非常必要的。也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大事,是我们律师政治事务中喜事。 我们回顾历史审视现实展望未来,推动我国律师事业在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重大的作用。律师是人民创造的,总能给予人民深刻的启发,回顾我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程,应该说风雨兼程。在中国提及律师制度是清政府于1906年编篡的《大清刑诉诉讼法》和《大清民事诉讼法》,这个法律虽然没有能够公布实施,但是后来北洋政府就制订了律师暂行章程,以此为依据,这就是中国律师制度诞生的标志。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出台了《律师章程》,《律师收费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律师职业开始出现了新的变化,但是十年文革,国家发展造成了破坏,律师制度一度停滞,一些律师受到了迫害。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的国家重新回到了民主发展的轨道,律师行业在中国再现发展的良机。1980年全国人大常务会颁布了《律师暂行条例》,废止了30余年律师制度得以重新恢复。2007年,《律师法》的出台标志我国律师制度改革全面发展,律师制度应该说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时代。如今我国律师已有原先单纯的国家法律工作者向社会法律工作者转变,我国以成了公职律师和非公职律师,非公职律师已经成为律师的主体。律师的管理制度也由原来司法行政机关单纯的司法管理向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与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转变。
这种变化可以说是现代民主法制发展的合理反映,是时代的需求。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律师的先锋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重要,各个领域都离不开律师。
应该说律师的制度是辉煌的,是大有作为的。我国的律师事业发展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律师的管理体制尚需进一步的完善,律师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水平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需要进一步的加强等等。
如何使律师这个群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觉得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我认为有三点,提出来共同研究。
第一,我们律师政治上要坚定,认真履行宪法所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把自己的工作纳入宪法范围之中,纳入律师法,按照律师法办事,用实际行动捍卫和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在工作中找到自己的人生意义,找到自己道德的坐标,敢于和善于为公正、为真理辩护、与强制抗争、为权力斗争。
第二,律师要在社会中竖立良好的形象。我认为有三点需要研究,其一,律师的为人要本分,本分是我们律师立业之本。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要求真务实,对人要诚实,做事要实在,不搞投机取巧,靠自身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职业经验,高尚的道德品质,成为一流的法律工作者。三是做事要勤奋,勤奋是律师立业之基,只有勤勤恳恳,扎扎实实我们才为人民搞好服务,才可以得到人民的拥戴。
第三,律师要有强大的自信心,有了自信才能自强。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和潜力。自信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力量,缺乏自信总觉得自己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就会在内心产生自卑感和胆怯的思想。只有自强自立,减少依赖心理,减少不应该做的事情来发挥自己的潜能。有了自信自强的精神就可以克服一些困难,能够取得胜利。
还要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首先要加大在社会上对于律师地位作用宣传的力度,使家喻户晓,人人知道律师是干什么的。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律师、相信律师、支持律师、爱戴律师的风尚。同时我们应该鼓励推荐选拔律师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我们律师不仅仅是法律的实践者和工作者也应该是法律的领导者,只有这样,我们律师在领导班子有了发言权,律师地位就可以提高。所以各级律师事务所为各级律师协会,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该大力培养选拔出类拔萃的律师,推向党政领导班子。我认为在我们律师进入了党政领导班子之时也就是我们律师的地位真正提高之日。
各位律师,各位同志,我们今天有幸在这里隆重召开中国律师百年高峰论坛,应该得益于韩大元院长,得益于徐建院长的倡导、谋划和筹备,他们为此付出了心血和汗水,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最后预祝大会成功,谢谢大家。
(嘉宾发言观点不代表主办单位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