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中国律师百年”蒋敏副会长致辞

发布日期:2012-12-12 阅读:

“中国律师百年”蒋敏副会长致辞

蒋  敏

   面对百年中国律师,面对行业的各位前辈先进,还有我们行业的未来——青年律师和法学院的学子们,我想到了传承中国律师百年而未有间断的台湾地区,在哪里,律师们无论入行先后、也无论岁长年幼,彼此之间,互称道长同道之人必有所长!所以在这里借用我们台湾同的用语:各位道长,大家好!

 

   真的非常机缘巧合今年的7月8日,我出席了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和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属分会主办的首届“律动中国”律师实务巡回讲坛,我当时在南京演讲的时候说,“律动中国”的第一站之所以选择在南京启动因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律师自发组织的自治性社会团体是江苏律师总会(1911年11月至12月间),也是我的家乡。今天我又律师学院院长的邀请,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出席“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纪念1912年9月16日北洋政府颁布的《律师暂行章程》一百年我深感荣幸!

 

   说荣幸,是因为过去的一百年,中国律师虽然艰辛、虽然坎坷,甚至遭遇了中断和休克,但依然有机会看到了她的重生和见证恢复后的顽强!

 

   当然,仅仅庆幸是不够的,我们更需要的是困境中的百折不饶;不去仅仅寄希望于未来,不将责任推脱给下一代;而是从现在开始,从当下做起,担负起每一位律师、每一个法律人应尽的职责,用我们的行动去迎接我们中国律师的下一个百年1991年,我曾经问过我们德高望重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一位民选会长任继圣先生中国的“人、情、理、法”何时能实现与法治国家的“法、理、人、情”同序;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依然没有完全摆脱类似林语堂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曾经提到的“老成的个人、幼稚的国家”样的纠结。但我相信法治会是一剂良药,也只有她能够担当起这味良药重任

 

   从1949之后来看、历史的角度来看,恢复后的我们才33岁,与漫漫的历史长河相提,我们可能如婴儿般才呀呀学语,中国律师的未来等着我们去开创感谢律师这个职业给了我们这样的机会相信中国律师的下一个百年更美好!

 

沉舟侧伴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祝福中国律师!祝福为了中国律师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奋斗过、奉献过和努力着的人

 

谢谢!

(嘉宾发言观点不代表主办单位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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