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第二期西部地区律师公益培训班综述

发布日期:2011-11-28 阅读:

王爱民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二期西部地区律师公益培训班于2011年11月23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结业仪式,参加本次培训的53名学员分别来自青海、新疆、宁夏、西藏、四川、重庆、云南、广西、贵州、内蒙古、甘肃、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学习的学员有蒙古族、回族、乌孜别克族、侗族、苗族、布依族、壮族、藏族、汉族。


  中国人民大学是我国第一所人文学府,针对中国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均衡和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及西部律师人才知识结构的状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相继对西部律师成功地举办了两期公益培训班。该学院自2010年建院开始,就高度重视对西部律师人才的培养教育工作,将其列入支持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在创建西部律师文化建设方向上先行了一步,可谓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他们整合本院师资力量,动员社会教育资源,筹集教学资金,实实在在为西部律师队伍建设办了一件实事,被称之为“律师之家”。 参加学习的律师年令最大的六十八岁,近三十年的执业经验,这就足以说明“律师之家”的感召力和我国律师在信息化时代不断追求进步的精神。


  这次培训以当前我国司法实践及立法前沿的热点问题展开,所涉及的内容包括《公司法的若干问题》、《强制执行的疑难问题》、《刑事辩护的前沿问题》、《物权法的热点问题.》、《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民商事诉讼案件管理体系》、及《当前刑法领域中的若干热点问题》;教与学之间构建了互动平台,就教学内容的一些理论问题与西部律师的法律事务展开了热烈地讨论。学习期间还安排学员参观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国家博物馆、天安门、国家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


  (作者简介:青海律师学员 王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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