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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百年”董良羽(董必武之子)致辞

发布日期:2012-12-12 阅读:

“中国律师百年”董良羽(董必武之子)致辞

董良羽(董必武之子)

  主持人:我们下面请董良羽先生做主旨发言。


  董良羽:尊敬的校各级领导,各位律师,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大家好。我主要讲三个意思,我的讲话没有题目,因为我不是这个行当的人,原来我一直在部队工作,这一次参加这个会是因为董必武同志,我是他儿子。首先我觉得这个会是非常重要的会,是回顾我们律师行业的百年历史和今后发展方向的一个重要会议。这个会议我能够参加感觉非常的荣幸,因此我要感谢徐院长,学院的领导和大家,给我们做了很周到的安排,很热情的接待。


  我希望通过这一次会议咱们律师行业能够得到一个很大的发展,刚才赵律师讲了别把本末颠倒了,依法治国才需要我们律师,不依法律师就用不着你了,对不起。


  第二点我想讲一讲我父亲,因为我是看他面子来参加这个会,我不在这个行当里面。他是一个彻底的法律主义者,从他早期、中期、晚期办的几件事简单说一下。1927年,湖北省的农民运动那正是热闹的时候,结果出了几个惨案,当时在湖北省政府省委任职,在他的领导下成立颁布了《惩治反革命土豪劣绅的条例》同时还公布了一个法律就是审判这些家伙的条例。这是比较早期的事情。


  再后来就到了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华北人民政府大家都知道是中央人民政府的前身,是一个雏形。华北人民政府只存在了一年零一个月,颁布了200多项法律性质的条例,循例和规章制度等等。这为后来中央人民政府做了组织准备。在建国以后,他担任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的主任,统管全国政法口的工作。八大的时候,他提出来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样的论断,后来小平同志又加了两句话就是依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实这两句话意思在原来那两句话里面已经涵盖了。


  最近北京法学会下面一个二级会“法学思想研究会”在我们老家红安县的林苑,我父亲一个纪念馆在那里立了两个碑,一边是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边是群英堂。实际上我自己感觉法制和民主是双胞胎,法制离不开民主,民主也离不开法制。有法制必须有民主,如果没有彻底民主也肯定没有彻底的法制。我父亲的事就讲到这,从历史上看我觉得他应该是一个法律主义者。后来江主席的时候说依法治国,对他也是一种肯定。另外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一本叫《家风》的书,这是新华社一个姓萧的记者写的,记了7、8位老前辈们的家教,家庭小故事。我这就不多说了,不耽误大家时间,请大家去看看。


  另外我在湖北还搞了一个“董必武思想研究会”,主办单位是党史办。希望研究会和咱们这个学院建立起来联系。我们将来可以交换一些资料,就说到这里。谢谢!
(嘉宾发言观点不代表主办单位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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