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中国律师百年”杨一凡致辞

发布日期:2012-12-12 阅读:

“中国律师百年”杨一凡致辞

杨一凡

  龙翼飞:下面有请中国法律史学会学长杨一凡先生致辞。


  杨一凡:各位同仁,各位来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举办的律师百年论坛,是一次总结中国律师制度百年的历史经验,探讨律师业未来发展的学术盛会。我代表中国法制学会对这一次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


  律师是商品经济和民主经济发展的产物,一个国家律师制度的完善程度如何,是这个国家社会法制化身份高低的标准。在中国古代,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人民长期没有民主权力平等自由的理念,因此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概念。后来随着列强的侵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清末司法改革风潮的兴起以及为了消除列强在华使用法权的需要,因此1912年9月,北洋政府颁布的《律师暂行章程》标志着中国的律师制度正式诞生和成立。


  在北洋政府和民国期间,虽然律师群体的活动受到了当权者比较严格的控制,但是在老一辈律师工作者抗争和努力下,律师工作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完善。律师界对推动中国近代法制化进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律师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史。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律师业的活动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应当说这一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律师制度的建设和律师发展最好的时期。我们国家律师制度从创建到现在正好经历了一百个年头,其进程值得回顾,很多经验值得总结。应当看到,要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律师工作,建立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律师制度,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还需要做很多的努力。我在这里只想说一点,应当认真加强律师的能力建设。


  长期以来,我们对于律师业的研究全国都做的很不够,从中国律师业长远发展看,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人文素质,去除商业利益的影响,要想彻底解决律师业受文化传统的排斥,提高社会对律师的价值和地位认同感,很多问题都必须高度重视有关律师们的研究。所以人民大学成立律师学院是很有远见的。我们才可以更好指导律师队伍的建设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嘉宾发言观点不代表主办单位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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