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有良
(首期“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高级研修班学员,河南陆达律师所律师)
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上课才两天,便打消我事先的顾虑,因为事先我担心又是炒作,诸如为了“完善学科体系”、甚至是为了“增加创收”等等,但是来了以后才发现,这里人际关系简单,管理透明,大家相处之间平等而和谐。徐建院长亲自陪同学们上完每一节课,老师们讲课毫无保留,内容简洁、直接了当、从流程文本,业务技巧、讲到业内资讯,从私募、股权投资讲到国家政策、国际惯例,如此等等一览无余。既无空洞的理论,也无琐碎的案件描述,更无散乱的经验之谈,而是利用高深的学术原理对法律和政策条分缕析,又将法条、政策与案件进行无缝对接,结合学术和法条、案例,对具体业务中的作业方案、合同文书等文本进行字斟句酌,实为对当今法学院教科书主义进行的颠覆。
曾几何时,有法学大家在为某省高级法院讲课举一案例,某被告生产的啤酒爆炸致使原告女儿眼睛炸伤,原告为此主张精神赔偿,被告律师认为“无法律依据”(上世纪九十年代案例),对此,这位法学大家说“这个律师丧尽天良,如果你的女儿眼睛被炸瞎,你还会这样说吗”。作为在场的律师听众,我感受到的是一种人格污辱,虽然这位律师我并不认识,但是这段经历至今犹在耳边。
然而,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情况完全不同。这里汇聚了中国一流的专业化律师,而无“师”“生”面孔之别;这里是大学,而无酸腐、迂阔、教条等行政化倾向;这里有同学聚会,却无白酒和猜拳行令,自发座谈至晚上十点半仍不疲倦。大家一致要求建立班级固定联系,于是,上课第一天,QQ群便已建立,以后还将定期同学会,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的合伙人肖剑律师已经率先向大家发出了邀请。徐建院长频繁往来于深圳的业务与北京的教学之间,对学生、对后生、对同行抱以殷切希望。这一切,只有律师们自己办大学,才能实现,这是徐建等律界前辈为中国律师打造的属于律师自己的大学,在律师处处被边缘化的社会,只有在这个地方,律师,才是主流。我们律师,才有了“家”的感觉。事实再一次说明,律师这个自由职业者群体,一定要有职业自治的精神,自己动手,自律自治,律师行业的事情才能办好。
谈笑风生为法治,一如当年雅典园。人大律师学院,你是母亲,抚慰我疲惫的心;是父亲,给我继续奋斗的力量;是绿洲,恢复我渐褪的青春,是圣经,感召我皈依中华法治之信仰。
感谢您,祝福你,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母校”二字永驻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