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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瑞起

发布日期:2019-07-09 阅读:
 
        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校友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于最高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实务工作,后于深圳从事律师执业长达30年。所承办的一些案件曾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多起案件被收录到《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汇编》、《最高人民法院判解研究》等作为典型案例。
        2010年参与筹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并自建院以来一直从事教学及学院管理工作。研究方向及所担负的课程包括:律师诉讼实务及技能、律师艺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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