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犯罪研究

全国首届“商事犯罪预防与管控年度论坛”

发布日期:2016-11-30 阅读: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事犯罪呈高发态势,涉及商事方面的刑事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引起关注。1979年我国首部《刑法》颁布,直接规定的涉及商事领域犯罪只有区区十五条;1997年《刑法》修订增加到九十八条。其后刑法陆续进行了九次修正,除修正案(二)之外,其它修正案都涉及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但法律规制依然滞后于现实经济生活,需着力解决商事犯罪预防与管控存在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于2016年7月专门成立了“商事犯罪研究中心”。
        为加强商事犯罪预防与管控,落实预防为主,惩罚为辅,预防与惩罚有效结合,提升相关领域的立法和司法水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拟在京举办全国首届“商事犯罪预防与管控年度论坛”。

一、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8日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堂第一报告厅”

二、参会嘉宾

        论坛将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知名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总局、环保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参会,共同以“商事犯罪预防与管控”为主题展开研讨。

三、论坛活动安排


        12月18日上午9:00-12:00商事犯罪预防与管控年度论坛
        论坛主题:“商事犯罪预防理论的确立”、“商事犯罪司法管控实务的提升”。
        地点:逸夫会堂第一报告厅(人大东门右侧)

        12月18日下午14:00-17:30   “案例培训”演练
        “商事犯罪研究中心”将进行首次“案例培训”演练。本次演练由“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韩冰主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商事犯罪预防与管控以及律师辩护实务操作的应用方法。
        地点:明德法学楼601报告厅(人大西门内)

四、费用

        参会人员不需缴纳会务费,会议用餐由主办方统一安排自助餐。交通住宿自理。

五、联系方式

        请参会者下载附件1中《参会回执》,填写完成后将报名表于12月17日前统一发到lawyerstudy@126.com,收到会务组确认函为报名成功。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10-6251571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参会回执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6年11月30日
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123456 号 版权所有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