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保证,是规范政府行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化和规范,改进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政府、社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举办“政府法律顾问实务研修班”。欢迎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内容及师资
专题一:政府法律顾问法理及其实务
主讲人:王 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专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专题二:律师服务法治政府的作法
主讲人:郝惠珍
全国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咨询专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会员。
专题三: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前景展望
主讲人:王清友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
专题四、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要点
主讲人:周继东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
专题五:基层政府律师服务要点
主讲人:刘 丽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专题六:提供主动式服务,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主讲人:池英花
北京易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专题七、政府采购招投标实务
主讲人:薛起堂
北京市律师协会招投标与拍卖专业委员会主任。
专题八、行政诉讼中的政府法律责任风险分析
主讲人:朱加宁
北京市国纲华辰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合伙人、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专题九、新行政诉讼法与司法裁判的前沿问题
主讲人:甘 雯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附注课程表:
授课时间 | 专题 | 主讲人 | 主讲人简介 | |
3月20日 | 上午9:00-12:10 | 律师服务法治政府的作法 | 郝惠珍 | 全国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
下午14:00-17:10 | 政府法律顾问法理及其实务 | 王 旭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专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 |
晚上18:30-21:00 |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前景展望 |
王清友 |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安理律师事务所主任 | |
3月21日 | 上午9:00-12:10 | 提供主动式服务,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 池英花 | 北京易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
下午14:00-17:10 | 基层政府律师服务要点 | 刘 丽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 |
晚上18:30-20:00 | 政府采购招投标实务 | 薛起堂 | 北京市律师协会招投标与拍卖专业委员会主任 | |
3月22日 | 上午9:00-12:10 | 政府行政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 周继东 |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 |
下午14:00-17:10 | 行政诉讼中的政府法律责任风险分析 | 朱加宁 | 北京市国纲华辰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合伙人、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 |
晚上18:30-21:00 | 新行政诉讼法与司法裁判的前沿问题 |
甘 雯 |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
注:
1、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堂第二会议室(二层)
2、开班仪式:3月20日上午(周五)8:45
(若略有调整,请以正式授课时为准)
二、招生对象
各地政府法制办领导和有关人员;各地司法厅(局)分管政府法律顾问有关领导、律师工作指导处有关人员、法律援助中心有关人员;各地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有志于从事此领域的人员等。
三、教学安排
1、授课时间:2015年3月20日(周五)至3月22日(周日),实际授课3天。
2、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四、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办法的结业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政府法律顾问实务”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颁发“政府法律顾问实务”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五、相关费用
本研修班学费3800元。
六、报名方式
1、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13621162812@163.com ;
(3)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仅限个人缴费)
中国人民大学将于您报名成功后,根据校内收费管理系统程序,于开课前十日内发送付费邮件,请凭邮件中的支付码,登陆http://fee.ruc.edu.cn/pay.html进行缴费。
方式二: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汇款传真)。
2、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七、优惠政策
(1)兼职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有合作协议的律师所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5)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报 名 联 系 人: 陈老师 ,18701659180;010-58701965
学院办公电话: 周老师 ,010-82509230;杨老师 ,010-62512644
传 真:010-82509237
邮 箱:13621162812@163.com
![]() |
政府法律顾问班报名表 |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5年1月30日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