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

西部地区第二期律师公益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1-10-25 阅读:


  目前,我国的律师队伍已经发展到了20多万人,但是律师的分布很不均衡。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缩小东西部之间的差距,加快我国西部地区急需的法律人才、特别是律师人才的培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律师学院启动中国西部地区律师培训计划,拟在今后若干年内,投入资金和师资,对西部贫困地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进行短期的业务培训。这一培训计划旨在借助全国雄厚的师资和律师专业人才帮助西部贫困地区律协进行律师在职培训,促进这些地区律师队伍的跨越式发展。


  这一对西部地区律师的培训计划,得到了全国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第一期全国律协于宁会长作为律师学院的顾问亲自参加对西部律师的培训,取得了很好的反映。为了更好的加强西部律师培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决定继续举办第二期西部律师培训班。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协办单位:


  参加培训的西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律师协会,有意资助此培训计划的企业和律师事务所


  培训对象和人数:


  1.西部偏远地区的基层优秀律师;


  2.西部各省份一名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的律协领导;


  3.西部各自治区推荐的少数民族律师不少于总名额的50%;


  4.已接受过本院西部律师培训的学员无需再参加本次培训。


  第二期培训的总人数为50人。其中重庆市4名、四川省4名、贵州省4名、云南省4名、陕西省4名、甘肃省4名、青海省4名、内蒙古自治区4名、广西壮族自治区4名、西藏藏族自治区4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名、宁夏回族自治区6名。


  时间安排:


  本期培训班定于2011年11月19日至23日(11月18日报到,11月24日离京)举行,培训时间5天,其中各类课程安排7个授课单元,考察参观安排1天。11月22日下午将举行西部地区律师培训工作论坛。


  培训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费用承担:


  参加第二期培训人员在北京的食宿、培训、考察等费用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承担,参加第二期培训人员的路费则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承担一部分。此次培训按火车票硬卧标准补助(补助费到京后凭本人交通费凭证发放)。


  培训课程设置: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律师学院组织法学教授和业内资深律师讲授各类课程,从律师执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入手,突出实用性和技能性,重在培养西部地区律师的执业理念、执业技能、执业操守和执业规范。具体课程包括:


  刑法、物权法热点问题、刑事诉讼法修改、公司法、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民商事诉讼案件管理、执行等若干问题。


  食宿安排:


  参加第二期培训人员在报到之后安排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内的招待所住宿,两人一个标准间,每日三餐安排在校内学生食堂,早餐自助,中晚餐为桌餐,标准另定。对培训人员中的少数民族成员,将安排清真餐饮。


  协办条件:


  我们欢迎有社会责任感、关注西部地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的企业和律师事务所共同推进中国西部地区律师培训计划,资助的款项将注入“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西部地区律师培训计划专项基金”,第二期培训的费用约为50万元人民币(不足部分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承担),协办第二期培训活动的企业和律师事务所可以冠名,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负责计划的对外宣传,包括央视、地方卫视、平面媒体及门户网站等。欢迎各地律师协会推荐协办单位。


  颁发证书:


  培训结束后将向学员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结业证书,并颁发匾牌。


  请于11月16日前将推荐表填妥并加盖律师协会公章后寄送或发传真给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专此函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赵京京


  联系电话:13911751502,010-62515711


  传真:010-82509237


  邮箱:lawyerschool@163.com

西部地区第二期律师公益培训班 [点击浏览该文件:中国西部地区第二期律师培训班推荐表.doc]

 

西部地区第二期律师培训班课程表

  

时间

主讲人

单位、职务

专题

11.19

 

上午

西部地区律师开班仪式暨论坛

下午

张勇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公司法若干问题

晚上

钱列阳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刑事辩护的前沿问题

11.20

上午

赵晋山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管理室主任

强制执行疑难问题

下午

姚 辉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物权法热点

11.21

上午

孙若军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解读:《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下午

 

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

 

民商事诉讼案件管理

11.22

上午

付立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办公室副主任

 

当前刑法领域中的若干热点问题

下午

自由活动

11.23

上午

  

下午

  

 

上课时间:上午9:00——12:10,下午14:00——17:10,晚上18:30——21:00

上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西部地区律师论坛


暨第二期西部地区律师公益培训班开学仪式


议       程


(暂定)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时间: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第二报告厅


  会议目的:


  1.探讨西部律师的执业技能提高与西部律师教育发展,促进西部法律服务市场的开发。


  2.西部地区法律人员状况调研报告公布。


  3.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二期西部地区律师培训班开班。


  会议议程


  开幕式(9:00--10:10)


  主持人:韩玉胜(中国大学律师学院副院长)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律师学院理事长  韩大元教授致开幕辞及主旨发言(10分钟)


  2.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名誉院长  祝铭山教授  致辞(5 分钟)


  3.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   陈斯喜副主任致辞(5分钟)


  4.司法部司法考试司  姜晶副司长致辞(5分钟)


  5.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顾问 于宁会长致辞   (5分钟)


  6.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  吴庆宝局长致辞(5分钟)


  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西部法律人员情况调研报告发布  (10分钟)


  8.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  徐建主旨发言(15分钟)


  合影、茶歇(十五分钟)


  第二阶段:论坛(10:25--12:00)


  主持人:韩玉胜(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院长)


  1.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顾问 巴布会长  主旨发言(10分钟)


  2.西部地区律师协会代表发言  (10分钟)


  3.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  李晓斌律师发言(10分钟)


  4.西部地区律师代表发言(10分钟)


  5.西部地区律师代表发言(10分钟)


  6.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学生代表发言(5分钟)


  互动  三十分钟


  闭幕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理事长  黄士林律师致辞(10分钟)


  午宴(12: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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