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是一所什么样的学校?
在全国律师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于
律师学院的宗旨是:以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律师精英为目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现代化的律师培训体系,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新途径,办成全国律师欢迎的品牌学院。
律师学院聘请全国律师中德高望重、执业经验丰富、业务专长突出、热心律师教育事业的律师和法律界精英做教授,立足在职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结合,面授与网络相结合,中国律师培训实践与外国律师学院教学方法相结合。
律师学院举办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研修班、出国深造班与在校生的实务教育班,从律师基本执业素质和技能入手,突出专业性、功能性、操作性、实务性,重在培养律师执业理念、执业技能、执业操守、执业规范,突出程序技巧和案例教学,通过与英国律师学院的合作,学习先进的培训方法,引进先进教学设备,争取早日把律师学院建成青年律师成长起飞的平台、资深律师发展创新的基地、律师业务开拓研发中心、中国律师走向世界的桥梁。
二、为什么要选择房地产业务作为培训内容?
律师学院成立之初,重磅推出房地产实务培训作为律师学院的课程,完全是基于房地产产业在我国经济活动中的市场地位及在律师业务发展中的重要性所决定的,随着国家推出的房地产新政和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律师在房地产领域的实务操作必将是我国大部分律师的主要业务,谁抓住了这个主要业务,谁就会赢得商机,获得发展。
无须讳言,房地产律师操作实务即专业又复杂,其中既涉及标的额巨大的诉讼业务,在其涉诉过程中又涉及并涵盖大量的非诉讼法律业务,是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律师创收的重要来源。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的房地产律师,需要有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律师团队的合作精神,更需要律师实务的综合素养、律师个人的核心价值和整个律师行业的总体水平的提高。
同时,我们亦知道,当前国家和各地为平抑居高不下的房价,已采取了一系列新政策、新规定,并已开始显现其效,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并对律师操作实务提出了新要求,因此研究新问题、适应新要求,在新形势下顾及到不同的利益群体,实在是当前律师专业业务培训的当务之急。
有鉴于此,我们把房地产实务培训和研修作为律师学院的“重头大戏”。围绕房地产操作实务,我们还将推出适应不同要求、对象和层次的房地产实务班、建设工程班、基础设施班等相应的系列培训。
三、律师学院的培训有什么独特之处?
在各种培训、讲座充满市场的情况下,律师学院所举办的房地产法律业务研修班有什么自身特点呢?这或许是一些律师关注的问题。
经过两个多月的详细论证,并征得相当层级律师的真知灼见,我们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培训体系、培训流程、培训师资、培训方法和培训技巧。
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两个星期的系统培训,每一位参加研修的律师定会有出人意料、出其不意的收获。或许这是你一次业务定型的华丽转身,或许这是你一次业务升华的适时选择,或许这是你一次加盟名所的难得机缘,或许这是你一次结识大师的天赐良机。
无疑会影响一事,也许会影响一生。
四、将有哪些热门课题成为授课的内容?
朱树英 有关房地产开发建设三个司法解释的准确理解及应用
能说会写———房地产律师的立身之本
朱茂元 房地产开发建设流程中律师可提供的法律服务项目
李晓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与实务介绍
袁华之 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的法律问题
曹文衔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房产租赁
周 珂 房地产与环境法律
曹 珊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框架设计
陈 文 房地产项目转让的相关法律问题
张德荣 房地产信托融资中的律师实务
陈伟国 涉外房地产并购中的外资诉求
杜慧力 房地产项目的融资安排及为投资商提供法律服务应注意的问题
贺倩明 律师担任房地产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刘正东 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与相关法律服务
秦 兵 商品房交易中的律师服务
陈 旭 办理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实务
王才亮 不动产的征收与房屋拆迁暨旧城村改建与律师实务
戴勇坚 房地产专业律师的法律服务营销
林镥海 建设工程领域的全过程非诉讼法律服务操作实务
谭敬慧 承揽国际工程的法律服务需求及律师业务开拓
蒋文军 矿业权交易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赵 杭 律师如何代理房地产诉讼与仲裁
宋安成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冯小光 法院处理房地产案件的思路
朱中一 国家房地产业的政策对律师业务的影响
(讲课时题目可能略有改动,以课表为准)
五、将有哪些专家前来授课?
朱树英律师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该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大陆首家以不动产法律服务为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深圳、杭州、苏州、武汉、长沙和昆明设有七个分所。建纬律师长期致力于土地开发、大型基础设施、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地产的开发经营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服务,为包括中央电视台、浦东国际机场、深圳地铁、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在内的数十项中国标志性不动产开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建纬的法律服务还深入到与不动产有关的项目融资、项目收购、保险、知识产权、国际承包、公司并购、不动产运营管理以及环境保护、新能源与节能减排等相关领域。建纬律师还参与涉及不动产和建设工程的多部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合同示范文本的制订或修改。建纬所以其在专业法律服务领域的卓越成绩,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亚洲商业》评选的“中国最佳建筑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先后参与《建筑法》、《物权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等的讨论,协助起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示范文本。该所律师多次应邀为中国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律师协会、法学院、仲裁机构等进行专业专题讲座,参与多部国家部委立法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研讨,积极推动法律精神与文化的传播。
朱树英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任上海市第十、十一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兼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上海、北京等九城市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专业仲裁员。担任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八所大学法学客座教授。获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曾在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工作过28年。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多年来承办过近千件有关建筑、房地产领域的非诉讼和诉讼案件,其中多为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擅长解决在专业领域中的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在非诉讼领域首创的全过程和阶段过程服务模式,为拓展中国律师在建筑房地产领域的服务广度和深度作出了显著贡献。
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有一百多篇论文在国内外专题会议上发表,有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三本共130余万字的专著《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建设工程实务问答》,以及与他人合著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合同与索赔管理》、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住宅商品房交易与物业管理案例评析及法律实务》均深得业内人士和广大读者的好评。
曹珊律师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国家特大型建筑企业工作近十年,担任项目经理并负责施工项目的全面管理。为土建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项目经理、国家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暨建设工程论坛副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专家委员、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经济类资深专家评委。获评“首届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及“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建设领域法制先锋人物”。
已发表数十篇关于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的专业论文,多次获得全国优秀论文奖。负责起草《中华全国律协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专业指引》,为该课题组副组长。
曹文衔律师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同济大学土木工
谭敬慧律师
上海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同济大学结构工学硕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专家、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谭敬慧律师曾经担任过大型央企总法律顾问,长期从事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以及国际工程领域的法律事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理功底,能够将理论知识和具体案例做到高度的融合和快速寻找到突破口,尤其擅长融资建造、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开发法律纠纷以及仲裁案件纠纷的处理,在多个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担任首席仲裁员,具有丰富的案件裁判经验。多次应邀为中国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律师协会、法学院、仲裁机构等进行专业专题讲座,参与多部国家部委立法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研讨。
戴勇坚律师
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湘潭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房地产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曾被评为首届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湖南省优秀律师,中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兼职导师,湘潭大学建筑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华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副理事长,湖南省建设法制协会副会长,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主编《房地产交易》一书并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参与编辑《湖南购房指南》、《建筑房地产案例精选》等书籍,在《律师文摘》、《中国律师》、《民商法律实务》等刊物发表论文100多篇,并有多篇论文被相关单位予以高度评价或录入精选。
贺倩明律师
上海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期从事建筑房地产法律实务,先后担任大型房地产集团公司首席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深圳建筑协会法律专家库专家,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专家,曾被深圳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被建筑时报评为“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建筑领域法律先锋人物”,被深圳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深圳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城中村改造业务操作指引》课题组长。
袁华之律师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该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至今,大成已在境内的上海、武汉等28个城市设有分所;在境外的巴黎、洛杉矶等地设立了24家境外分支机构。大成律师事务所总人数已经超过1800人,大多毕业于国内和国际知名的法学院校。
2009年8月,大成在评价亚太地区律师事务所的权威杂志《亚洲法律事务》(ALB)上的2009年“中国律师事务所规模20强” 和“亚洲律师事务所规模50强”评比中排名第一。
2009年,大成作为中国区唯一成员加入了世界最大的、汇集全球顶级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公司、金融机构等专业性服务企业和公司的独立专业服务组织World Service Group(世界服务集团)。
袁华之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评标专家。袁华之律师具有很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擅长房地产、建设工程和公司法律业务,现担任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等多家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顾问。其自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非诉讼法律事务及诉讼仲裁案件,有效地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诉讼仲裁案件,除调解或和解外,几乎无一败诉。袁华之律师的主要著作有《房产实务与风险防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一)》(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委托参与审定)。
秦兵律师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创立的房地产律师团队共有专业房产律师30余名,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城市房屋拆迁、农村房屋拆迁、集团诉讼等专项房产业务,近年来尤其在房屋拆迁、集团诉讼领域内独树一帜,先后承办了全国具有代表意义的大型集团诉讼案件,如轰动全国的上海倒楼案件、北京市房山区轻轨拆迁案,北京市某大型商场拆迁案件等等,均为当事人赢得了巨大经济利益,成立北京市内一流从事业主维权的权威房地产团队。秦兵律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集体维权的研究。经过多年总结,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案,用于帮助业主组织业主,将众多弱势群体联合到一起。秦兵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维权经验,精深的律师技巧,卓越的见地,极富创造力的思路,以及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在房地产律师的领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多年来受到业内业外的好评。2001年以来,秦兵律师依据其办案经验及大量研究,编写了《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他的204条历经90多个版本,站在维护购房者利益的立场,成为了消费者维权及购房避免风险的一盏明灯,因此受到广大买房人、业主的拥护,同时也遭到了大量同行及房地产开发商的反对。
陈旭律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法律系(78级),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3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北京市法律顾问处、北京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工作,是中国恢复律师制度以后第一批专职律师。
2007年,陈旭律师代理了著名的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宋庄画家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历时两年。经陈旭律师悉心研究,从社会价值及司法公平角度出发,创造性地运用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解决了该类新型案件的相关问题。该案件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反响,最终成为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示范性案例。此后,陈旭律师办理了大量该类案例,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刘正东律师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上海市优秀非诉讼律师等。现为上海人大代表、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上海政法学院客座教授。刘正东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公司投资等法律服务,其中在地产开发、项目融资、收购、房地产信托、土地使用权出让、在建工程转让、城市旧区改造、商品房包销代销、房地厂联合开发以及房地产企业并购、改制、重组、解散、破产等非诉讼法律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朱茂元律师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伦律师事务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中伦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东京、香港设有办公室。中伦房地产业务连续名列Chambers Asia Guide第一级别(2008、2009)。2005年中伦被ALB评为亚太律师事务所50强之一,中国最佳房地产交易法律服务奖;被亚洲法律及实务(Asia Law & Practice)列为中国最佳公司及商事律师事务所之一。2003、2004分获ALB的中国最佳建筑业法律服务奖、中国最佳房地产法律服务奖。
朱茂元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曾任两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现任北京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朱茂元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有超过15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并有工程现场工作经验。朱茂元律师自1992年开始从事房地产业务,并在中伦律师事务所开创了为房地产及建设工程业务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业务先例和工作模式。
2008年11月,朱茂元律师被推荐为英国法律权威评级机构Chambers and Partners “房地产业务领域著名律师”;2009年初,《建筑时报》将朱茂元律师评选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建筑业法制建设先锋人物”。
李晓斌律师
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于
李晓斌律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土地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宣武区律师协会会长,中国土地学会理事,中国土地学会土地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中心研究员兼地产所所长。
他数十次参与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最高院、国土部、建设部组织的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以及行业规范的起草、修改、研讨工作。受到李鹏委员长、田纪云副委员长、姜春云副委员长、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司法部张福森部长的会见。
杜慧力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该所成立于1993年,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金杜已经成为主要律师业务中居领先地位的国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杜慧力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作为房地产部负责人,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物业管理及银行按揭等各个领域均具有丰富经验,尤其是在大型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融资方面有独到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客户群包括若干具有国际声誉的开发商、国际知名机构投资人以及房地产经营管理公司。
林镥海律师
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主任,该所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面向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开发领域专业律师事务所。现被浙江、上海、江苏50余家特大型民营房地产、建筑施工企业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林镥海律师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被中国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建筑企业法律顾问”,被中国建筑报社评为“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2006年9月被评为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2009年12月,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公益律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建筑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所特邀研究员”。
著作和论文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操作指南——建筑商之孙子兵法》、《建筑业法律服务实务》、《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为买受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律师为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操作实务》、《律师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非诉讼法律服务操作指引》、《解析“阴阳合同”之法律问题》、《论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和悔标的法律后果》、《商品房包销法律问题研究》等。
张德荣律师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该所是一家大型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设有伦敦分所、上海分所、沙特利雅得分所、天津分所、成都分所、石家庄分所等分所。
张德荣律师1994年从事律师执业,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学硕士。曾当任国务院西部开发办法律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托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务。现为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托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荣获司法部全国律师优秀案例奖,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ALB法律杂志中国最热门的律师等称号。著有数百万字的金融房地产专著和论文。特别是在房地产信托法律业务,在业界具备相当的影响力。
陈文律师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土地学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全国优秀律师。2009年北京市司法局及北京市律师协会授予杰出律师贡献奖。
陈文律师从1992年开始执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和公司的法律事务,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项目转让、销售和后期服务等房地产法律服务;银行信贷、项目担保、票据、支付结算、基金、信托和融资租赁等金融法律服务;公司并购、股权转让、公司上市、债转股等公司法律服务。陈文律师为上百家的房地产公司及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商业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并多次参与了与房地产、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与立法工作。陈文律师能熟练地使用中文普通话和英文为客户服务。
擅长于房地产法律事务,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项目转让、销售后期服务;银行信贷、融资租赁以及与房地产相关的诉讼和仲裁。
相关著作有:《房地产诉讼与仲裁案例精选》、《房地产诉讼与仲裁指引》、《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购房、租房》、《律师房地产业务》、《如何防范房地产买卖中的风险》、《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实务》等。
杨家学律师
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8年,是重庆唯一一家从事专业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创立以来,伟豪律师事务所自创立伊始,便坚持以“走专业化道路”为发展方向,经过数年坚持不懈地努力,目前已初步实现了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目标。特别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及公司治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并因此被西南政法大学授予 “教学实践基地”。 并荣获“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110社会服务联动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等。
杨家学,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毕业,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民革党员。现担任民革中央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委员、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律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民革重庆市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特邀监察员、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被聘为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四川美术学院以及建设部信息中心客座教授。至今荣获“重庆市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重庆市优秀律师”、“重庆市司法行政青年人才论坛优秀奖”、“民革重庆市委参政议政先进个人”、“重庆市首届优秀新阶层专业人士奖”等多个省部级奖项。
王才亮律师
王才亮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在不动产征收与房屋拆迁的法律方面有较深的研究,在律师处理**件和敏感性案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并有较好的成就。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是全国著名的“拆迁与征收”专业律所。本所以“才行法道、良举公正”为核心价值,以精心打造专业化律师精英为战略目标,以高素质的法律团队为依托,努力打造一支由全国知名律师王才亮律师为核心、以学有专长中青年律师为骨干的专家型、专业型律师事务所。
自创立以来积极开拓法律服务市场,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业务规模迅速扩大,服务地区已经遍及除港澳台西藏外的省、直辖市,办理了大量在国内外影响深远的重大群体性群体性案件,推动了中国拆迁与征收领域立法进步,被当事人誉为“中国法治的良心”!在不动产征收、城市房屋拆迁、征地纠纷的处理,房地产开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并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长。
宋安成律师
宋安成律师是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家二级建造师。擅长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物业服务,曾在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执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委员,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顾问,上海市法学会会员。担任万科物业、保利地产、金地房产、长业建设等知名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施工单位的法律顾问或专项服务,对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著有《业主权利疑难对策》(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一书。主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商品房交易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主操作指引》的讨论与制定。
蒋文军律师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该所创建于1992年6月,是由“全国首届十佳律师”马军律师及一批具有较高律师业务水平的优秀律师组成的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由于业绩突出, 1997年3月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窗口”。1999年被评为创建文明行业窗口工作先进单位。2000年10月被司法部评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5年被全国律协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蒋文军律师毕业于北京国际关系学院英语专业和清华大学法律专业。
长期以来,蒋律师致力于矿业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取得了良好的业绩。蒋律师的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具有比较丰富的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出版的矿业法律实务专著有:《矿产物权疑难法律问题解析与实务操作》、《矿业权交易法律实务操作指南》(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同时还在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资源法教研室主任,主要讲授环境法、自然资源法、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法等。担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全国环境资源法学教学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人民政府环境委员会法律专家组组长,教育部环境资源法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著有《住宅立法研究》、《国际商法与环境》等多本法学著作及近百篇专业论文。
朱中一
原建设部法规司司长、办公厅主任,现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长期参加国家对房地产政策的调控以及房地产新政;有丰富的房地产方面理论知识和行政经验。
冯小光
最高院民一庭审判长,最高院房地产和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的起草负责人,有丰富的房地产和建设工程方面的审判经验。
六、招生名额及条件?
招生计划拟限5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招生条件为:
(一)已取得律师执照,有志于从事房地产法律业务者;
(二)从事房地产法律业务的相关法务人员;
(三)其他有志于学习房地产法,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人士。
七、教学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
(一)开课时间为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八、结业后将颁发什么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届房地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届房地产研修班”结业牌匾;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九、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6000元人民币。
(二)学院协助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十、报名方式
(一)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
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或传真至:010-82509237
或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律师学院(收),邮编100872。
3. 经律师学院确认后三日内,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
账号:110907362210801
户名:北京华章仁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招生名额将按学费收到时间顺序录取。
4.各学员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或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律师学院(收),邮编:100872。
(二)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
(三)联系电话:(010)62512134;传真:(010)82509237。
联系人:
010-62551768 15321583467 朱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