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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公司法律实务高端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5-12-10 阅读:
新修订的《公司法》强化公司自治,鼓励投资、维护交易安全,同时企业股权结构设计、控制权与公司治理的日益重要和复杂化,将对企业加强分权治理结构,强化董事、监事、高管对公司的义务,防范公司治理结构法律风险,尤其是公司法务及律师公司法业务技能提出重大挑战。新《公司法》实施以后,由此引发的公司新类型诉讼案件大量上升,审理难度较大且较难调处,给公司经营管理和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困难。
 
为适应当前资本市场与公司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引导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改善治理水平,掌握公司股权、控制权、公司并购等诉讼风险防范技术,帮助广大律师系统学习新公司法下公司诉讼的最新思维、技能与方法,进一步提升公司诉讼法律服务水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经研究决定举办“公司法律实务高端研修班”。届时,将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资深法官、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知名公司法教授以及国内优秀大律师担纲主讲,并与参会代表现场交流互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5年11月
【研修内容及主讲专家】
主讲专家:虞政平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   (1天)
授课内容:1、公司诉讼若干专题(公司章程之诉;出资责任之诉;股东资格之诉;股权转让之诉;股东知情之诉;股东利润分配纠纷;公司决议效力之诉;揭穿公司面纱之诉;高管职责之诉;公司清算解散之诉); 2、新修订的公司法中的几个重要问题3、《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精要及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重要问题
 
主讲专家:赵旭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博士后导师(半天)
授课内容:公司并购中的疑难与焦点问题
 
主讲专家:谢鸿飞  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半天)
授课内容:公司治理与公司章程实务问题(公司章程结构与制作理念;公司章程与公司控制权——控制权的章程扩张:普通股与优先权、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公司章程与公司僵局的预防——股东除名条款、回购权;公司章程与议事规则:三会职权设置、经理及其他机构设置与权限、其他若干重要规则)
 
主讲专家: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导(半天)
授课内容:公司股权转让实务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叶  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半天)
授课内容:公司控制权丧失风险及应对(公司设立时控制权丧失风险;公司投融资、私募股权时控制权丧失风险;公司并购重组时控制权丧失风险;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时控制权丧失风险)
 
主讲专家:文宗瑜  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半天)
授课内容: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风险防控
 
主讲专家:张兰田  著名税法专家、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半天)
授课内容:公司并购与重组的税务安排策略
 
主讲专家:杜  军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公司法专家(半天)
授课内容:股东权益形成与变动——公司纠纷案件法官审判思维解析
(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日程安排表为准)

【学习时间】  报到时间: 2015年12月9日   
                           上课时间: 2015年12月10日至13日,实际授课4天

【上课地点】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授课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公司诉讼相关疑难问题给予现场解答。

【课程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公司业务的律师、各企业相关法务人员;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研修费用】  学习费用4500元(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费、结业证书、结业牌匾、合影等费用)。
报名优惠政策
(1)兼职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有合作协议的律师所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5)5人以上(含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1、远程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1)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2560559117@qq.com
(2)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仅限个人缴费)
    中国人民大学将于您报名成功后,根据校内收费管理系统程序,于开课前十日内发送付费邮件,请凭邮件中的支付码,登陆http://fee.ruc.edu.cn/pay.html进行缴费。
方式二: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汇款传真)。

 2、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证书颁发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老师  010—60760220  13811804595
                   高老师  010—62515711
传    真:010—60760220
电子邮箱:2560559117@qq.com
地    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公司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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