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宗旨
为帮助承办公司并购业务的律师由参与承办和协助承办顺利向独立承办和主导承办转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举办公司并购法律实务研修班,聘请资深专业律师从尽职调查、交易方案筹划与论证、并购交易要点、法律文件制作、上市公司并购、国有产权交易等诸方面进行模块式讲解,同时还聘请公司法专家、最高法院法官、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及产权交易所和其他中介机构专家对与公司并购交易有关的法理、审判思路、政策要点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操作实务进行解读,适合执业二年以上且具有公司投融资、并购相关业务经历的律师,企业主管和私募股权投资专业人士等相关操作人员接受有深度的、系统的实务培训。
二、授课内容
课程名称 |
课程描述 |
讲授人 |
公司并购中的疑难与焦点问题 |
介绍并购中涉及公司法的理论疑难问题 |
赵旭东 |
并购的尽职调查 |
介绍尽职调查的目的、方式、方法,重点、难点、风险的判断与评价 |
张晓森 |
并购方式的比较 |
介绍并购的各种方式的概念、特点及选择适用 |
叶林 |
如何对并购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
介绍如何对并购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
张永良 |
并购方案的设计及并购协议的有关问题 |
介绍如何设计并购方案,关注的重点、法律可行性与经济、经营、操作可行性的博弈 |
何芳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问题 |
上市公司在并购中资产处置、重组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其如何应对 |
郭克军 |
公司并购法律实务课程答疑 |
关于公司并购法律实务课程问题答疑、讨论 |
肖金泉 |
并购融资的方法与渠道 |
介绍如何取得并购融资,比较利弊,如何创新 |
费国平 |
国有股权与资产并购的特殊要求与规范 |
介绍国有股权与资产并购中法律法规及操作中的特殊要求;进场交易的流程与操作中的特殊要求 |
朱戈 |
中国企业境外项目并购过程中应注意的社会环境与法律问题 |
介绍中国企业出境并购境外项目,尤其是基础建设,能源项目中应了解的当地社会环境与法律问题以及操作中的特殊要求 |
唐穆 |
中国企业境外并购公司的实务操作要点 |
介绍中国企业出境并购境外公司中应了解的当地社会环境与法律问题以及操作中的特殊要求 |
薛海滨 |
并购中的审计与评估实务 |
介绍并购中所涉及的审计与评估方法与操作 |
耿建新 |
关于涉外并购的法律问题 |
介绍政府审核涉外并购的法律政策界限及思路 |
商务部官员 |
关于国资并购的法律问题 |
介绍政府审核国资并购的法律政策界限及思路 |
国资委官员 |
关于公司并购案件的审判思路 |
介绍法院处理公司并购案件的思路 |
最高院法官 |
(讲课时题目可能略有调整,以课表为准)
三、师资简介及内容
1、课题:公司并购中的疑难与焦点问题
主讲老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证监会讲师团讲师等。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公司法。著有《企业法律形态论》、《法人制度论》、《公司法学》等二十余部学术箸作。
所获荣誉:2002年被评为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8年被评为北京市教学名师、同年当选为教育部特聘教授长江学者。在2005年公司法修改中,担任专家小组的成员。主编、创刊了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公司法专业刊物《公司法评论》。
2、课题:并购的尽职调查
主讲老师:张晓森律师
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常务理事、会员权益维护委员会主任。
中咨律师事务所是最早经中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之一。该所与日本、美国、俄罗斯、韩国、新加坡、泰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一些著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业务协作关系。该所为国内外客户提供的法律服务领域包括公司法、国际商事法、金融法、项目融资、不动产法、诉讼、仲裁、知识产权法等。
张晓森律师执业范围及代表性业务:擅长公司法、收购、投资银行等律师业务,主持操作过数十项公司、投资、证券、并购项目的法律服务及相关法律业务。2005年—2006年间代理过的有代表性的法律业务有:北药集团系列收购案;北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公司治理案;北京网通系列重组案;山东济钢石横特钢厂改制案;神州数码思特奇收购电信业务案;振华科技等4家上市公司股改案;博赛矿业收购IAMGOLD圭亚那矾土矿案;香江控股重大资产置换案等。
主要著作:主持或参与撰写《公司纠纷的法律救济》、《杠杆收购与垃圾债券》、《2000年中国并购报告》、《2005年中国并购报告》、《2007年中国并购报告》、《中国公司法原理与实务》、《合同法通论》、《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律实务》、《中国涉外法律实务》、《律师办案思路与技巧》等著作30余部。在境内外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及评论60篇。
3、课题:并购方式的比较
主讲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证券与金融研究所核心专家。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金融服务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顾问、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讲授公司法、证券法等。著有大量的公司法、公司并购方面的专著和论文。
4、课题:如何对并购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主讲老师:张永良律师
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的业务领域为证券、公司并购和国际投资。在证券业务领域,张律师曾承办了多个大中型及创业型企业在境内及或境外上市的项目。上市公司包括能源、汽车、钢铁、制药、生化、纺织、广告、食品、互联网及软件类企业等;上市地包括中国、香港、美国、英国、新加坡、德国、韩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主要证券交易所。
在公司并购业务方面,张律师策划并承办了多个复杂的或创新的上市公司并购项目和境外上市公司并购项目。另外,张律师多次参与了中国证监会组织的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起草、修改和研讨工作。
张永良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并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律硕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
5、课题:并购方案的设计及并购协议的有关问题
主讲老师:何芳律师
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律师。何芳律师专长于兼并收购、境外投资、外商在华投资、私募投资和知识产权业务。
何芳律师1998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何芳律师具有中国和美国纽约州的律师执业资格。
1998年8月至2001年3月,何芳律师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工作。何芳律师自2001年3月加入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工作,并先后在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东京总部法务部、美国贝克.麦坚石律师事务所(Baker & McKenzie LLP)芝加哥总部各工作一年。
6、课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问题
主讲老师:郭克军律师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美国南部卫理公会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与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2011年,郭律师被国际知名的法律机构钱伯斯(CHAMBERS)列为中国资本市场推荐律师。
7、课题:公司并购法律实务课程答疑
主讲老师:肖金泉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中华全国律协经济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央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工商大学客座教授。
肖金泉律师系资深律师、改制重组和投资并购专家。擅长大型企业项目策划、国企改制、企业收购与兼并、资产与债务重组、投资法律风险分析和国际融资等商事法律业务。肖金泉律师在国际股权私募融资、金融租赁、公司治理、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的破产重整以及大型项目和区域经济融资规划的实务操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学术著作:《国际私募—企业通往国际资本市场的桥梁与跳板》、《破产重整—中国企业新的再生之路》、《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控制》、《投资并购在中国》(英文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全书》、《世界法律思想宝库》、《中华法案大辞典》、《中国法律文书格式大全》、《牛津法律大辞典》、《公司制企业并购的法律策略》、《经营者持股与股票期权计划的规范设计》。
8、课题:中国企业境外并购公司的实务操作要点
主讲老师:薛海滨律师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英国执业律师,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伦敦分所主任,McQuireWoods LLP(美国著名事务所) 高级顾问, 中国人民大学、伦敦大学、伦敦法学院硕士,伦敦市政府中国事务与法律专家顾问,中英贸易协会中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委员,英国英中贸易商业联合会秘书长。
薛律师专门从事跨境并购、境外上市、国际投资及公司融资方面的法律服务。他长年被中外企业聘请为法律顾问并为其日常运作及战略经营活动包括公司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薛律师在英国和中国发表过多篇文章并出版过若干书籍,包括通过公开上市在英国融资的文章、中国知识产权指南以及供中国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教材等。薛律师曾多次应邀在中英两国的全国性专业会议中担任主持或讲演嘉宾,并受英国广播公司( BBC )邀请做客中国问题访谈节目及受邀为北京电视台及深圳电视台的 “在英国投资 ” 节目作主题演讲。
9、课题:中国企业境外项目并购过程中应注意的社会环境与法律问题
主讲老师:Tom Luckock律师(唐穆,中文授课)
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Norton Rose LLP)北京办公室合伙人。诺顿罗氏是一家国际性律所,在全球设有30个办事处,逾1800名律师。在著名法律名录《钱伯斯》中,诺顿罗氏在全球气候变化、项目与能源域均名列前茅。唐穆本人曾于2009年、2010年被《钱伯斯》和2010年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列为推荐律师穆拥有澳大利亚律师资格,曾就职于澳大利亚一家律师事务所,之后曾于中国人民大学攻读中文和法律专业。唐穆是专门从事气候变化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项目并购律师,曾就澳大利亚、欧洲、中国和东南亚各类风能、水利、煤层气、太阳能和生物制能项目债权和股权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10、课题:并购融资的方法与渠道
主讲老师:费国平律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分所主任,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理事、并购公会上海办事处主任。
主要业务领域为并购重组和公司重整、投融资方案的法律结构设计、资本运作中法律风险战略评估和策划、企业产业整合与战略规划中涉及的系统法律价值判断和风险防范。
费律师偏重于企业战略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强调律师的功能不在于事后纠错而在于事前的防范,服务的重点是提供前置法律与经济风险的综合服务。能够得心应手处理各种复杂的商事活动,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参与过多项产业整合中的融资、BOT项目、高速公路、水务、大型房地产等项目融资的方案设计和并购重组;为上汽集团、中化国际等多家跨国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上市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体育、传媒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还担任某沿海开放城市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法律顾问。
在企业发展与法律的结合上储备了丰富的跨法律与经济的边缘学科实践和理论知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倡导法律经济学的实证研究,并将这些认识运用于企业发展的具体业务之中,编著有《公司重整》《投资上海纳税宝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书籍,经常应邀为《21世纪经济报道》和《中国企业家》、《第一财经日报》等传媒撰写专栏文章,发表的部分评论有《庆泰信托重组的法律和市场障碍》、《谁来打破德隆僵局》、《托管:违背法治的选择》、《健力宝并购失败的背后》等专题。
11、课题:国有股权与资产并购的特殊要求与规范
主讲老师:朱戈总监
北京产权交易所业务总监。
12、课题:并购中的审计与评估实务
主讲老师:耿建新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
13、课题:关于涉外并购的法律问题
主讲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员
14、课题:关于国资并购的法律问题
主讲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员
15、课题:关于公司并购案件的审判思路
主讲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四、招生名额及对象
(一)招生计划拟限10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
(二)招生对象:有志于从事并购重组业务律师、公司的高管、股东、并购业务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等。
五、教学时间
(一)开课时间为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六、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届公司并购法律实务研修班”结业证书;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届公司并购法律实务研修班”结业牌匾;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四)获赠一年12期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
七、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5000元人民币;
(二)西部律师及已参加过我院其它研修班的人员,培训费为4500元人民币。如需享受学费优惠,请在报到时提供结业证或律师证原件以供查验;
(三)学院协助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为了提高学员的报名积极性,为积极报名的学员推出优惠政策,
八、报名方式
(一)方式一: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3、在收到律师学院邮箱自动回复后三日内,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招生名额将按学费收到时间顺序录取。
4、各学员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二)方式二: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
(三)报到
经确认报名成功的学员于
(四)联系电话:(010)62515711;传真:(010)82509237。
赵老师 13911751502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1年1月26日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网址更改为:
http://www.cnlawyerschool.com
敬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