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已成为各地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主要融资方式。李克强总理也多次提到要大力发展PPP项目,自2014年起,PPP模式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内每年的PPP项目已达几万亿元。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功举办两期PPP项目实务研修班基础上,应广大律师界同仁要求决定举办PPP项目全面管理实务高端研修班,针对各地PPP项目实践中存在的运作框架问题、PPP项目扩展运用与模式创新问题,PPP项目中的投融资问题、社会资本退出机制等关键问题聘请国内权威PPP专家、长期从事PPP实务的知名律师、PPP项目投资公司总监、金融机构ppp项目总监等担纲主讲,通过本班的研修、现场交流互动,使学员熟练掌握PPP操作实务,胜任PPP项目全过程运营管理服务工作,降低PPP项目各类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6年6月
【研修内容】
专题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运作框架和要点
主讲人: 王守清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研究院副院长、清华大学恒隆房地产研究中心政企合作(PPP)研究室主任、中国财政学会PPP研究专委会特聘专家、中国PPP法起草小组核心成员,研究PPP实务20多年,被誉为“中国PPP学界第一人”。
授课内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企合作(PPP,含BOT/TOT/PEI等)框架、要点,最适用于PPP的项目及应用要点,企业参与PPP项目的重要评估要素,PPP项目的风险及风险控制原则。
专题二: PPP项目的扩展应用与创新模式----案例分析
主讲人:宋 杰
悉尼大学访问学者、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专家库专家、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融资部总经理。长期从事PPP项目实务操作,给全国各地多处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及培训班授课。
授课内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操作实务、中信滨海新城项目PPP模式、城市综合体PPP模式、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运作案例、徐州15号线地铁PPP项目模式案例分析、PPP融资结构多元化与方案设计。
专题三:开发性金融机构PPP项目支持政策与申请
主讲人:郑大卫
浦发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负责人,财政部ppp二十人专家委员会委员。
授课内容:国家开发银行PPP项目支持政策与申请
专题四:商业银行PPP项目贷款政策与申请
专题五:PPP融资结构多元化与方案设计及如何获取PPP投资机构资金
主讲人:郑大卫
浦发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负责人,财政部ppp二十人专家委员会委员。
授课内容:PPP融资方案设计、商业银行PPP项目贷款政策与申请
专题六:PPP项目实战中的法律问题解析
主讲人:曹 珊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军队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国家土建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土建造价工程师、IPMP国际工程高级(B)项目经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房委秘书长暨建设工程论坛副主任、住建部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及律师学院客座教授。
授课内容:深圳地铁5号线BT模式项目;福建省南安五里桥文化公园BT项目、南京火车站北广场停车场BOT项目、玄武湖广场停车场BOT项目以及新疆乌苏市九莲泉滨水公园、福建省泉州市百崎湖工程投资、建设、合作(PPP)等项目(以上项目均未出现任何争议和问题)。
专题七:PPP项目政府采购风险防范
主讲人:潘文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实践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日程安排表为准)
【学习时间】
报到时间: 2016年7月27日
上课时间: 2016年7月28日—31日
【上课地点】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
【授课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PPP项目相关疑难问题给予解答。
【课程对象】 各级政府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各企业相关人员;各投融资机构领导及管理人员;各法律院系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研修费用】 学习费用4000元(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费、结业证书、结业牌匾、校友证书等费用)。
报名优惠政策
(1)兼职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有合作协议的律师所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5)5人以上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1、远程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2560559117@qq.com;
(3)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汇款传真)。
方式二:现场交纳学费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现场交纳学费。
【证书颁发】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校友证书。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联系方式】
孟老师: 010—60760220 13811804595
高老师:010—62515711
传 真:010—60760220
电子邮箱:2560559117@qq.com
地 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报名回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