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

第二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1-07-19 阅读:


  一、课程宗旨


  刑事辩护作为中国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法制进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刑事辩护是律师的基础业务,又是最具挑战性的律师业务。一次成功的辩护,不仅能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也可能使辩护律师声名远扬,所以说刑辩出名律师。而一次失败的辩护,不仅不能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辩护律师本身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严重的甚至会使辩护律师身陷“被辩护”的险境。不可否认,我国刑辩律师的现状远不能满足我国人权保障事业和法制建设的需求,特别是优秀的刑辩律师还不够多,整个刑辩律师队伍也还不够壮大,近年来甚至有日渐萎缩之势。这固然与我国刑辩律师的执业环境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刑辩律师的整体业务水平提高不快,防范执业风险的能力不强有关。因此,在我们呼吁和争取改善刑辩律师执业环境的同时,也需要通过高质量的专业培训和刑辩律师间交流,以不断提高律师的刑辩业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促进律师刑辩业务的发展。


  基于以上理念,我院于去年9月份举办了首期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在业内和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在刑事辩护走入低谷的大环境下,这期研修班让广大律师对刑辩重新燃起了希望和激情。研修班高质量的教学和互动让学员连呼超值,首届学员结业后意犹未尽,联合发表了刑辩律师宣言,并希望学院能把这种培训长期办下去,使之成为全国刑辩律师学习、交流、提高的一个园地。受此鼓励,我院决定每年9月举办一期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期望通过这种长期坚持的高端专业培训,使参加者刑辩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逐步形成一批高水平的刑辩律师,进而带动全国刑辩律师业务水平的提高。


  本期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将在总结首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更加丰富活跃的教学研修形式,从讲座、研讨、模拟法庭、旁听实案等多角度剖析当前刑事辩护的困难、探索解决的途径。通过邀请立法和司法机关的官员、刑事法学领域的著名学者开设的专题讲座并与学员进行互动交流,使研修者对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的最新进展和发展动向有所把握,对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角度和思路有所了解;而通过有丰富刑辩经验及辉煌业绩国内知名刑辩律师的讲授,可使研修者了解掌握一些办理刑辩业务的实用技能及高级刑辩技巧,交流学习防范执业风险的有效方法。同时,研修班也是在参加者之间搭建一个互相学习交流、各抒己见、共同探讨的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学员之间长期的交流合作关系,互相支持,共同维权。在不断提高自身刑辩业务能力的同时,也能发挥广大刑辩律师团体的力量,为中国律师刑辩业务的健康发展和刑辩律师执业环境的不断改善作出贡献。


  有理由相信,经过一个星期的系统培训,每一位参加研修的学员定会有出人意料、出其不意的收获:或许这是你一次业务定型的华丽转身,或许这是你一次业务升华的适时选择,或许这是你一次加盟名所的难得机缘,或许这是你一次结识大师的天赐良机。


  无疑会影响一事,也许会影响一生。


  二、授课内容及师资


  1、专题:刑事辩护若干问题(暂定)(半天)


  主讲人:张思之


  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名誉理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兼职教授。曾经出任“江青四人帮两案”辩护小组负责人。主要著作:《中国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律师实务》、《律师制度研译》、《我的**想》。该著作在中国大陆与台湾均有出版,大陆版本有所删节。 2008年,张思之获得了该年度的佩特拉凯利奖。海因利希伯尔基金会11月在柏林宣布,授予张思之这一大奖是为了表彰他"为在中国保障人权和建设法制国家及律师制度做出的杰出贡献"。佩特拉凯利是德国绿党的创始人之一,也是德国知名的女性政治家。1992年佩特拉凯利去世。为了对她表示纪念,德国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从1998年开始以她的名字设立奖项,该奖每两年颁发一次,以表彰为扞卫普世人权、非暴力解决冲突以及保护环境做出贡献的人物。张思之在得知获奖消息后表示,这不是发给他“个人的奖项,而是颁发给了全体中国律师”。2008年12月2日晚,张思之先生在德国出席了颁奖仪式并发表了获奖感言,伯尔基金会的这次颁奖,使得这位中国第一代法律专业人士的优秀代表首次走入国际视野。德国司法部长出席了颁奖仪式并致辞。


  张思之先生被称为“中国律师界的良心”。


  2、专题: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制度的展望(暂定)(半天)


  主讲人:高铭暄


  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1984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暨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北京市法学会名誉会长,曾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科评议组第二、三、四届成员暨召集人。


  3、专题:刑事审判中若干问题(暂定)(半天)


  主讲人:张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4、专题:刑事诉讼法修改若干问题(半天)


  主讲人:陈卫东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研究会理事;受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山东大学、河北大学、湘潭大学、烟台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司法部司法考试命题专家委员,《法制日报》专家顾问团成员。


  5、专题:刑事辩护的前沿问题(半天)


  主讲人:钱列阳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诉讼,曾承办过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各大媒体报导。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运用扎实的理论功底,幽默机智的法庭辩论,为客户争取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其诚实、稳重、高效的工作作风深得客户好评。经办的代表性案例有:刘晓庆涉税案;原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总导演赵安受贿案;原国家农发行副行长于某受贿、挪用公款案;原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某受贿、私藏枪支案;台商谢某集资诈骗案;原北京市海淀区副区长星某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案;“中国证券死刑第一人”杨某贪污、挪用公款案;江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单位偷税案;美国辉瑞制药公司知识产权被侵害案等。曾参与出版的法律书籍:北大讲座(第八辑);北大讲座(第十一辑);受全国律协邀请,全程参与《全国律师执业基础培训指定教材》这套教材的编撰工作,并具体编写了其中《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中的第一编《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走进中国大律师(3)》。  

授课内容:如何处理追求司法公正与追求客户利益最大化的矛盾、如何处理对客户的信任与防范的矛盾、如何处理客户要求调查取证与证人可能不出庭的矛盾、如何处理被告人认为无罪,律师认为有罪之间的矛盾、如何处理被告人认为有罪,律师认为无罪的矛盾、如何处理委托人与当事人辩护要求不一致的矛盾、如何处理法庭辩论中客户希望与法官要求不一致的矛盾、如何处理已取保被告人知情权与被告人可能打扰司法的矛盾、如何把握律师个人维权与行业整体维权可能冲突的矛盾、如何把握否定法条与维护法治的矛盾。


  6、专题:当前刑事诉讼的热点与难点(半天)


  主讲人:陈有西


  一级律师,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J M)导师。2007年组建京衡律师集团,六个成员所160多位律师和助理,为浙江省首家律师集团。2005年被评为杭州市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2006年杭州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9年浙江省模范党员律师。2006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省2001-2005五年普法先进个人。2006年被杭州市政府授予中介服务业标兵称号。2007年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已出版专著、合著8本,发表论文300多篇计400多万宇。是一位业务范围涉掠较广、知识全面的学者型律师。 其成功案例和法学观点经常被新闻媒体关注,在省内外律师界、学术界享有良好声誉。


  7、专题:刑辩律师的庭前准备(半天)


  主讲人:余向栋


  高级律师,中国行为法学会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学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君成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余向栋律师曾担任军事法院及人民法院法官。1980年在法院工作岗位上考入西北政法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系统地深造,1983年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在高校任教,同时担任兼职律师,后任专职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五年,办理案件数百件。


  主要著作:《过失犯罪导论》、《职务犯罪研究》(合著)、《被告人的辩护权及无罪推定》,参与编写《行政法词典》等。在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数十篇,收入有关论文集,其中《论我国现行死刑制度的改革》获中华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海南杯世纪优秀论文(1984-1999)三等奖",被收入《刑法学研究精品集锦》。


  授课内容:(一)接案后的首要工作(二)阅卷:阅卷与调查、辩护的关系;阅卷的基本要求;阅卷的常用方法;阅卷后的处理(三)会见被告人:会见的目的、会见前的准备、会见时的注意事项(四)调查和收集证据:调查和收集证据的目的、调查和收集证据的必要性、调查和收集证据应注意的事项(五)出庭前应注意的事项。


  8、专题:法庭辩论技巧(半天)


  主讲人:翟建


  翟建律师是上海文革后首批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当年留校教《刑法》,之后当律师,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多次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名列上海首届“东方大律师”之首,现任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1984年起从事兼职律师工作, 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第二接待室主任。1989年被评为上海市“十佳刑事辩护律师”、“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1995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同年10月与他人合作成立“上海市明日律师事务所”,任该所主任。2002年11月又创办了全市第一家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任主任。从业以来,由他经办的重大刑事及民事诉讼案件达1000余起,遍及全国。


  授课内容:法庭--既是舞台又不是舞台的地方、三大原则指导下的辩论技巧、运用辩论技巧的最终目的--“说服”、不同案件中不同的辩论技巧。


  9、专题:司法鉴定结论的审查和质疑(半天)


  主讲人:薛火根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先后毕业于镇江医学院和华东政法学院。现为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和高级合伙人,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南京法医学会理事,农工民主党江苏省委法律义助中心主任。


  在刑事辩护中办理过无数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大量从轻、减轻和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被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纳。如在原苏州市物资贸易公司领导贪污受贿案,原徐州市计经委主任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张某某等22人涉嫌3亿多的虚开税款发票案,南京工业大学原教材科集体贪污案、原宿迁市建委副主任受贿省法院二审改判案、司法行政部门某领导受贿减轻判决案、辛某某、王某某等死刑改判案、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等案件中,薛火根律师的辩护都相当成功。


  此外,薛火根还代理了马尧海教授聚众淫乱案、南京“7-28”大爆炸案以及新沂宝马车碾童案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授课内容:法医学鉴定结论的审查、司法精神病鉴定、毒化鉴定结论审查等。


  10、专题:死刑案件的承办(半天)


  主讲人:王亚林


  一级律师,安徽省十佳律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安徽大学法学院、合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兼职教授,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安徽省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安徽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安徽省人大司法监督咨询员、安徽省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政协委员,国内外媒体经常对其本人和所办理的案件进行专访和报道。从业25来办理了大量的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如全国毒鼠强第一案、安徽反贪第一案(阜阳市长肖作新受贿案)、安徽前副省长王怀忠受贿案等。其中“五年六审、死囚辩无罪案”(刘明河故意杀人案)被作为中国“疑罪从无”的典型案例、中美恢复人权谈判的典型案例。发表学术论文32篇;五篇论文获省部级以上奖项,出版专著3部。


  授课内容:(一)死刑辩护概述(二)程序性问题(三)死刑的法律、政策(四)死刑案件的辩护理由(五)办理死刑辩护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1、专题:刑事辩护的基础工作(半天)


  主讲人:焦鹏


  刑事诉讼法法学博士,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现任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分管负责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朝阳区律协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焦鹏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在律师执业二十年过程中,办理各类刑事、民商、行政诉讼和仲裁等案件800余件,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公司、企业及重大项目担任法律顾问超过百家。在执业同时,伴随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焦鹏律师也在不断地深造学习,直至在中国政法大学完成法学博士学业。焦鹏律师跟随在社会经济发展与法学理论研究的前沿,践行着法律实务与法学理论的结合。


  授课内容:(一)庭前培训:对象、目的、时间;培训的内容(基本知识、基本态度、基本程序);过度培训与风险防范(二)侦查阶段的会见:解释法律、介绍刑事诉讼程序、关于对证据的认识、关于举证责任、关于立功、自首;认罪态度与量刑的关系、其他量刑有关情节、基本权利与义务(三)量刑辩护的展开:激活程序,展开量刑辩护(陈某某故意伤害案)、转变观念,熟练运用量刑辩护的新武器(张某某颠覆国家政权案)、突破局限,量刑辩护可以有所作为(张某某盗窃案)、甄别细节,寻求量刑辩护的新辩点(魏某某受贿案)。


  12、专题:刑事辩护的庭外工作(半天)


  主讲人:张青松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律硕士导师。张青松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3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并以刑事辩护为主要业务,2004年开始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办理了大量大案要案。张青松律师在近二十年的法律工作中,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被称为刑事辩护的“京城四少”,曾被权威媒体评为“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年度精英律师刑事辩护奖”等。同时致力于发展我国的法律和公益事业,多次参加法律修订活动,发起或参与多项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科研项目。曾担任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国际间的人权对话。


  13、专题:检察官眼中的刑辩律师(半天)


  主讲人:甄贞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专业),无党派人士,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届政协委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官协会北京检察官协会副会长,北京市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庭助理审判员,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研究领域:中外刑事诉讼法学,法学教育与改革,中国司法制度与改革,中外检察制度与检察学。分管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主要负责北京市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各项工作。


  14、模拟法庭评议


  主讲人:韩嘉毅


  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委员会副主任。1990 年获经济管理学学士学位;1992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1994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此后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个人专著《刑辩路上的梦》(法制出版社)。为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担任辩护人,为沈阳欧亚农业(董事长杨斌、荷兰籍华人、朝鲜新义州首任特首)案担任辩护人;为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明亮担任辩护人;为收购河北定依棉集团涉嫌4亿3千万合同诈骗案第一被告朱之霖担任辩护人。


  15、模拟法庭


  邀请有实务经验的检察官、法官、律师亲临现场模拟审判。


 

附课程表:

时间

主讲人

简介

专题

9.4

周日

上午

陈有西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当前刑事诉讼的热点与难点

下午

钱列阳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刑事辩护的前沿问题

晚上

张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刑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刑事审判中若干问题(暂定)及互动

 

9.5

周一

上午

余向栋

上海市君成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全国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

 

刑辩律师的庭前准备

下午

翟建

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

法庭辩论技巧

晚上

陈卫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

刑事诉讼法修改若干问题

9.6

周二

上午

薛火根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司法鉴定结论的审查和质疑

下午

焦鹏

北京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刑事辩护的基础工作

9.7

周三

上午

模拟法庭(邀请有实务经验的检察官、法官、律师亲临现场模拟审判)

下午

讲评、讨论(邀请钱列阳、韩嘉毅等知名律师)

 

9.8

周四

上午

王亚林

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安徽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安徽省人大司法监督咨询员、安徽省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政协委员

死刑案件的承办

下午

张青松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辩护的庭外工作

晚上

张思之

中国律师界刑事辩护泰斗,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

刑事辩护若干问题

(暂定)

9.9

周五

上午

甄贞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检察官眼中的刑辩律师

下午

高铭暄

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暨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刑法修正案八》若干问题

晚上

晚宴

9.10

周六

 

上午

 

 

参观北京品牌律师事务所(自愿参加)

 


  三、招生名额及对象


  招生计划拟限10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


  招生对象为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各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等。


  四、教学时间


  (一)开课时间为2011年9月4日(星期日)至9日(星期五),实际授课6天;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五、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二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结业牌匾(点击查看详情);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二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结业证书(点击查看详情);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四)获赠一年12期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


  六、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4000元。


  (二)收费优惠标准


  1、在律师学院2011年预招生活动中填写过预报名信息的学员九折,时间截至正式招生简章发布之日。我院根据预报名登记发确认函。


  2、参加研修班的西部律师及已参加过我院其它研修班的学员九折。如需享受学费优惠,请在报到时提供结业证或律师证原件以供查验。


  3、客座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4、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5、三人团报九折


  6、五人团报八折


  7、各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七、授课讲义


  提供教材、电子版讲义。


  八、报名方式


  (一)方式一: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9月1日17:00,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


  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教师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


  3. 在收到律师学院邮箱自动回复后三日内,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4.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二)方式二: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9月1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三)报到


  经确认报名成功的学员于9月3日工作时间带有关材料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到。


  联系电话:(010)62515711;传真:(010)82509237。

第二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点击浏览该文件: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报名表.doc]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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