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宗旨
一千个人的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是说对于同一事物,站在不同角度,就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从而得出不同的结论。追求法律真相和法律正义,是一切法律活动的终极目的,这就要求所有法律活动要有统一的规则,遵循相同的逻辑。但不可否认,由于职业角色的不同,各种法律人看问题的角度必不相同,从而形成各自职业的惯性思维。从这种职业思维出发,对同一法律事实或纠纷,不同法律人就会有不同的看法,提出不同的法律意见。法律活动实际就是这种不同法律思维的博弈过程,通过这种博弈最终达到统一,实现法律正义。
一个优秀的律师,不仅自身要有严密的法律思维,而且要熟悉其他法律职业的思维习惯和方式,做到知己知彼,高屋建瓴,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最优策略和计划,从而在每次法律活动中掌握主动权,最终达到理想的结果。许多做了多年律师的人,感觉遇到职业瓶颈,难有大的突破。原因之一就在于整天忙于具体业务,缺少总结和理论提高,更缺乏对法律职业共同体其他业者的了解认识。骨感的司法现实,丰满的法律视角,本着换位思考,超越自我,突破律师思维局限,从不同角度看案件的宗旨,我们开办了本期研修班。
本期研修班邀请了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从各自职业的角度介绍法律思维。讲授者均为各自行业内的佼佼者,有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对各自职业的思维有深刻的认识。此外,研修班还邀请了部分知名律师通过互动沙龙方式与学员进行交流,结合老师讲授和学员实践经验进行研讨。相信通过研修,将会使参与者对各种不同法律职业的思维习惯和方式有较全面了解认识,在法律思维方面有更广阔的视野,从而使自身的执业能力有个质的飞跃。
二、授课专题及师资
1.专题:刑事辩护律师的思维方式
主讲人:陈瑞华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维权委员会顾问,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2.专题:律师在民商事案件中的思维方式
主讲人: 王轶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荣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3.专题:刑事诉讼中法官的思维
主讲人:裴显鼎庭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4.专题:刑事法官的思维路径与裁判方法
主讲人:周军庭长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5.专题:诉讼纠纷的合理合法解决取决于法曹的规范而创造性的努力--民商事审判中法官的裁判思维
主讲人:张晓霞副庭长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
6.专题:民商事法官的思维方式
主讲人:凌祁漫副院长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7.专题:检察官的思维
主讲人:甄贞副检察长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8.专题:检察官办案思维
主讲人:苗生明副检察长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9.专题:刑事诉讼中检察官的思维方式
主讲人:蓝向东检察长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0.专题:法律思维
主讲人:刘桂明主编
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总编,曾任中国律师论坛秘书长,《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
11.专题: 律师的思维
主讲人:张思之律师
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顾问。曾出任“四人帮案”辩护小组负责人。
12.专题: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中的律师实务--国际经济贸易仲裁的律师思维
主讲人:任继圣律师
一级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首席律师。原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顾问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
13.专题:律师的思维模式
主讲人:李大进律师
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原北京律师协会会长。
14.专题: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思维
主讲人:钱列阳律师
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专门委员会主任。
15.专题:律师处理与公检法关系中的思维方式
主讲人:陈有西律师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
16.专题:中国律师之思维格式
主讲人:李淳律师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原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17. 专题:律师办理敏感性案件思维
主讲人:王才亮律师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拆迁法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18.专题:律师执业规则与法律思维
主讲人:李海波律师
金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联副会长,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会副会长。
19.专题:有用的思维工具
主讲人:吴江水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20.授课老师与学员:互动沙龙(两晚)
首期《法律人的思维》研修班课程表
时间 |
主讲人 |
简介 |
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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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周六 |
上午 9:00-12:10 |
陈瑞华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刑事辩护律师的思维方式 |
下午 14:00-15:30 |
周 军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
刑事法官的思维路径与裁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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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5:40-17:10 |
钱列阳 |
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专门委员会主任 |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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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19:00-21:00 |
班长 |
同学沙龙聚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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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周日 |
上午 9:00-10:30 |
凌祁漫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
民商事法官的思维方式 |
上午 10:40-12:10 |
蓝向东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刑事诉讼中检察官的思维方式 |
|
下午 14:00-15:30 |
张晓霞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 |
民商事审判中法官的裁判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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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5:40-17:10 |
裴显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
刑事诉讼中法官的思维 |
|
晚上 18:30-21:00 |
吴江水 |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著名合同法专家 |
有用的思维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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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周一 |
上午 9:00-12:10 |
王 轶 |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
律师在民商事案件中的思维方式 |
下午 14:00-15:30 |
苗生明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
检察官办案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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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5:40-17:10 |
王才亮 |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拆迁法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
律师办理敏感性案件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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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周二 |
上午 9:00-10:30 |
陈有西 |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 |
律师处理与公检法关系中的思维方式 |
上午 10:40-12:10 |
李大进 |
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原北京律师协会会长、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
律师的思维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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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5:30 |
甄 贞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
检察官的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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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5:40-17:10 |
刘桂明 |
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总编 |
律师制度与法律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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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18:30-21:00 |
刘桂明 |
全体学员及部分老师 |
律师思维沙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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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周三 |
上午 9:00-10:30 |
李海波 |
金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
律师执业规则与法律思维 |
上午 10:40-12:10 |
李 淳 |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
中国律师之思维格式 |
|
下午 14:00-15:30 |
任继圣 |
原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顾问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 |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的律师思维 |
|
下午 15:40-17:10 |
张思之 |
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曾出任“四人帮案”辩护小组负责人 |
律师的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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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17:30-20:00 |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宴请全体师生 |
三、招生名额及对象
招生计划拟限6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
招生对象为专业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工作者。
四、教学时间
(一)开课时间为2013年4月6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三),实际授课5天;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五、结业证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期“法律人的思维”研修班结业证;
(二)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六、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 6000 元。
(二)收费优惠标准
1.已参加过我院其它研修班的学员九折;
2.兼职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3.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老学员若推荐一人可积1分,积满10分可享受一次免费学习);
4.与本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律师所律师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5.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6.团报5人以上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七、授课讲义
提供教材、电子版讲义,课程表在报名时提供。
八、报名方式
(一)方式一: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3. 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三日内,请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4.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二)方式二: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三)报到
经确认报名成功的学员于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带有关材料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到。
联系人:高老师 13651247353 , (010)62515711
传 真:(010)82509237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