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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招生: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实务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1-04-13 阅读:

2011年系列专题研修班预招生课程简介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实务研修班

 

 策划人:张弢律师 北京律师协会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是我国银行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法律业务,由于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纠纷案件数量多、标的额大、影响大,政策法律性强,需要专业律师参与其中。根据几年来金融资产处置经验,最高法联合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对过去几年不良资产处置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由最高院以《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形式发布,作为现阶段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指导性法律文件。随着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新的金融不良资产将持续产生,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将会是律师的一项长期业务。

本期研修课程,为专业化方向为金融业务领域的律师、有一定金融业务基础的律师,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业务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和经验交流,以期提高在此业务领域的执业能力。本期课程适宜不同年阶的金融业务律师,包括金融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业务领域的非诉讼和诉讼律师。同时,还适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办事处法律人员、风险管理和业务人员参加。

 

课程内容:金融不良资产的法律尽职调查;债权转让(时效的中断和利益、担保债权的转让证据、限制转让的债权、虚假债权转让、连带债权的单独转让);物权不动产向境外投资者转让;动产实物优先购买权;股权资产、债转股和抵债;法院强制抵债、上市公司股权抵债;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资产包交易程序与问题;向境外人出售的差别;资产转让协议;转让国有债权时的优先购买权;受让方的政策限制;关联交易和关联方;不良资产诉讼;后续受让方的申诉权;转让合同效力;担保债权随附转让;确权之诉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中的律师实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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