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刑诉法解释》理解适用 暨刑事诉讼法律实务高端研修班

发布日期:2021-04-08 阅读:

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刑诉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内容多、涉及方面广,对刑事案件司法实践工作影响较大。而《解释》共计27章、655条,增加“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三章,增加107条,作了实质修改的条文超过200条。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为丰富、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刑诉法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审判职责,规范办案活动,保障诉讼权利,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为帮助有关单位在充分了解立法原意的基础上,精准把握、准确理解《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刑诉法司法解释》新条文内容,在刑事诉讼案件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适用,提升刑事诉讼法律业务实践经验和专业技巧,提高刑事案件审理和代理专业能力,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刑诉法解释》理解适用暨刑事诉讼法律实务高端研修班”届时将邀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法学专家、司法实务工作者,紧紧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司法适用中的新型疑难问题进行广泛深入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21年3月

【主要研修内容与主讲专家】

主要研修内容:

专题一: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内容解读——认罪认罚从宽与律师辩护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司法审判权威专家

专题二: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内容解读——起草背景、经过、主要原则、管辖、辩护与代理、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权威专家、刑诉法司法解释起草人

专题三:新刑诉法解释内容解读——证据审查判断和综合运用

主讲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刑诉法司法解释起草人

专题四:新刑诉法解释内容解读——民刑交叉案件审判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刘晓虎  原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

专题五: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修改条文解读暨司法适用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主讲专家:卢建平  教授、博导、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专题六: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疑难热点问题研究

主讲专家国家法官学院权威专家


(以上专家都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专家请以报到时课程表安排为准。)


【研修时间】

报到时间: 2021年4月22日

研修时间: 2021年4月23日—25日


【研修地点】

北京


【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相关疑难问题给予解答。


【课程对象】

各级法院刑事庭法官、各司法厅局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刑事法律业务的律师;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法务人员及业务骨干;各高校刑法教学研究等专业人士。


【费用及报名方式】

培训费用5000元(食宿费用自理)。

请下载文章下方附件中的报名表详细填写报名表有关信息,发送至邮箱:2128506508@qq.com。律师学院后续将会发送报名确认函给学员,填写报名表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以收到报名确认函为准。请在收到律师学院报名确认函后一周内,通过发布的缴费链接进行缴费。

研修班结束后,由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统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82507931。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报名联系人】

刘老师: 18610862408

报名邮箱:2128506508@qq.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刘老师,王老师:010—62516187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报名表


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123456 号 版权所有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