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

首期《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1-04-02 阅读:

一、课程宗旨

为落实中央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我国20086月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使知识产权法能有效地承担其职能,诸法面临全面完善。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在紧张修改中。二法的修改涉及很多理论、立法和实践问题,出现不同的认识和解读,引起了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这些问题关系着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发展方向和长远的实践,具有前沿性,并有相当高的理论意义和重要的实践价值。为此,经教育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联合举办了本期研修班。

 

二、授课内容

时间

主讲人

简介

专题

12.1

周三

上午

郭寿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教席主持人,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名誉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版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顾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员,ATRIP创始会员、连续三届执委,国际版权学会执委

改革开放与中国商标法的诞生

下午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

商标侵权判定及抗辩实务

12.2

周四

上午

张玉瑞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论与实践

下午

张广良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2.3

周五

上午

程永顺

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商标协会常务理事

商标疑难案例评析

下午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

商业标记与反不正当竞争

12.4

周六

上午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教授,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商业标志的显著性

下午

金武卫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科教文卫司处长

第三次商标法修改有关问题

12.5

周日

上午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处长

商标注册、异议、争议程序

下午

君丽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法官、商标审判组组长

商标诉讼的理论与实践

12.6

周一

上午

刘春田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理事

商标法与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下午

金海军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商标法的起源及历史发展

晚上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比较广告中的商标法问题

注:121-6日上午9:00-12:10,下午14:00-17:10,126日晚上18:00-20:30

 

三、授课师资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郭寿康  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教席主持人,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兼教授,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中国国际法律事务专家,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名誉教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顾问,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顾问委员会顾问,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AIPPI中国分会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对外经济贸易部特聘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员,ATRIP创始会员,连续三届执委,国际版权学会执委,英国皇家仲裁协会会员,世界知识产权报道(英文版)编辑顾问。

刘春田  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版权协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理事、国际版权学会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常务理事、《著作权》杂志副主编。

    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图书馆常务馆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版权协会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组成员、国家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专家组成员、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香港工商品牌保护阵线荣誉顾问、国际商贸协会荣誉法律顾问。兼职律师、专利代理人。

    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理事。曾获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优秀成果奖(2005)、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8)、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特等奖(2008)、法学院2007年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法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奖(2006)。

张广良  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知识产权法学博士,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安徽大学文学学士。19947月至20076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知识产权审判庭书记员、法官、副庭长、代庭长,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兼任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等等。

    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2003),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 (1993,1996)。曾长期在德国和美国研习和讲授法律。研究领域涉及知识产权法、公司法、金融法等,尤其对新技术与法律之间的互动感兴趣。以中、德、英文在中国、德国、英国、美国和台湾一些权威、核心期刊和有影响的出版社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

金海军  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1993年),民商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1998年)和民商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2001年)。1993-1995年担任执业律师,2001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讲授知识产权法、民法等课程。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客座教授(200911月至20103月),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9月至20078月),德国慕尼黑马普学会知识产权、竞争法与税法研究所访问学者(20059月至12月),日本特许厅与发明协会研修(20047月至8月)。

 

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

程永顺  主任

原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高级法官。程永顺先生是我国最早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之一,主审和参与审理过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2003年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为当今世界50位最有影响的知识产权人士之一。在知识产权界享有较高声望。程永顺先生还兼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商标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组成员、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培训中心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高级合伙人

中国首位商标法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兼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兼职研究员,中企商标鉴定中心专家成员,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仲裁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法国斯特拉斯堡第三大学国际工业产权研究中心客座教授,烟台大学兼职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深圳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并入选北京市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库,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黄晖先生1990年毕业于外交学院,继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作十二年。其间,留学法国斯特拉斯堡第三大学国际工业产权研究中心(CEIPI),获国际工业产权研究文凭。后师从中国社会科学院郑成思教授,从事商标法等知识产权的专业研究,并取得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黄晖加盟万慧达公司,成为公司的高级合伙人,凭借雄厚的专业实力,办理或指导办理了千余件知识产权案件,其经办的诸多诉讼案件,已成为知识产权界的经典案例,在国内外均产生深远的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张玉瑞  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北京及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业秘密法及旅游法起草小组主要成员。曾出版过《专利法讲析》等4部专著,参加过《中国案例评析》、《知识产权保护实务全书》等大型专著撰写。

 

最高人民法院

君丽  组长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法官,商标审判组组长。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金武卫  处长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科教文卫司处长。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处长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处长。

四、招生名额及对象

招生计划拟限10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招生对象为高校知识产权教师,正在从事或有志于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法务人员等。

五、教学时间

(一)开课时间为2010121126,实际授课6天。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六、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高校教师学员由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律师、公司法务等学员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七、培训费用

(一)高校教师参加本次研修班免学费(学费由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统一支出)。报到时需提供教师工作证原件以供查验。

(二)律师、法务人员参加本次研修班交纳学费4000元人民币。西部律师及已参加过律师学院其它研修班的人员,学费为3500元人民币。如需享受学费优惠,请在报到时提供律师证或结业证原件以供查验。

(三)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四)在本“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研修班之后,律师学院还将举办“专利与著作权法实务”研修班(详见律师学院网站招生简章),如同时参加两个研修班的,学费由8000元优惠为7000元。

八、报名方式

(一)方式一: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112917:00,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

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教师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

3. 律师及法务人员在收到律师学院邮箱自动回复后三日内,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4律师及法务人员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二)方式二: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1130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三)报到

经确认报名成功的学员于1130工作时间带有关材料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到。

 

联系电话:(01062515711;传真:(01082509237

 

首期《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研修班招生简章 [点击浏览该文件: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研修班报名表.doc]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0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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