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举办本期研修班,由国内相关资深专家讲授。讲授将主要涉及下列内容:
1、新三板是个什么板块?新三板的功能和价值是什么?
2、国家关于新三板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与导向是什么?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3、如何筹划和运作新三板上市?
4、新三板上市的主要财务指标以及常见财务会计错误与纠正方法。
5、作为所有企业运作法律基础的中国公司法的现状与变化趋势。
通过本次研讨班,力图对新三板充满好奇、期待和困惑的企业家、律师和对此领域感兴趣的同仁们,给予一次较全面和权威的解答。
一、参会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股东及高管; 有意投资新三板的机构、个人投资者、银行投资总监以上级别的等机构负责人; 各地政府金融办、中小企业局等相关企业挂牌、上市部门负责人;从事此领域的律师、法务人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有志于从事此领域的人士。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9日,实际授课3天
地点: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三、授课内容及师资
专题一: 新三板的功能与政策导向
主讲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管领导。
专题二:公司法的修改与变化趋势
主讲人:张建华 司长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交商事司司长。
专题三:新三板法律实务操作要点
主讲人:何云霞 律师
北京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有丰富的新三板实务操作经验。
专题四: 上市前的规划与申报
主讲人: 袁光顺 董事长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
专题五:上市与财务规范指引
主讲人:郑健彪 会计师
北京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咨询委员会委员。
专题六:科技型企业的成长之路
主讲人:汪斌 副会长
科技部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教授级高工。
(如讲课题目略有调整,请以最终课程表为准)
四、相关费用
培训费3800 元,食宿费用自理。
五、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新三板挂牌实务”高级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颁发“新三板挂牌实务”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六、报名方式
1、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 lawyerstudy@126.com ;
(3)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仅限个人缴费)
中国人民大学将于您报名成功后,根据校内收费管理系统程序,于开课前十日内发送付费邮件,请凭邮件中的支付码,登陆http://fee.ruc.edu.cn/pay.html进行缴费。
方式二: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汇款传真)。
2、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七、优惠政策
(1)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推荐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有合作协议的律师所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省律师协会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5)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八、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周老师 010-82509230;高老师 010-62515711。
传 真:010-82509237
邮 箱:lawyerstudy@126.com
新三板报名表 |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5年10月28日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