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宗旨
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新民诉法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条文共计500多条,内容繁多,涉及面非常广,如何正确理解并适用这部重要的司法解释,对广大民事法律工作者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鉴于司法解释的重要性及为满足广大法律工作者的学习需求,中国人民大学在最高院领导及相关业务庭支持下特举办此课程。
此课程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参与新民诉法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的有关业务庭领导及资深高级法官授课,结合司法解释具体条文,重点就民事诉讼中有关立案、证据制度、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再审程序审查、执行监督等程序问题,与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相关的公司诉讼、合同诉讼、物权担保法诉讼案件在本司法解释实施后的影响等若干热点问题,以及民商事纠纷司法解决中的诉讼技巧等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并与参会代表现场研讨交流。
二、授课内容
专题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制定背景、出台过程及相关新增重要条文解析
授课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吴兆祥
专题二、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之一审程序若干疑难问题理解适用
授课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肖峰
专题三、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之证据、二审程序和担保物权实现特别程序理解适用
授课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 李相波
专题四、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之审判监督程序、民事再审程序实务
授课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 王朝晖
专题五、新民诉法司法解释涉及执行程序有关规定的注意事项及执行异议、执行监督等疑难问题理解适用
授课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赵晋山
专题六、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之公益诉讼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详细解读
授课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黄建中
三、招生名额及对象
招生对象: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业务庭领导及法官;各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科)领导及检察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
四、教学时间
(一)开课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22日 实际授课3天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五、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3000元。
(二)收费优惠标准:
1、客座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与本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律师所律师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5人团报八折;
5、法官、检察官、仲裁机构、科研机构人员可享受9折,10人以上8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六、报名方式
1、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ing2@lawyerstudying.com
(3)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三日内,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汇款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2、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联 系 人:
(010)61212912 郑老师 18612634678
(010)62515711 高老师
传 真:(010)82509237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二0一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