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系列“专题研修班”预招生课程简介
企业再融资法律实务研修班
策划人:陈文律师 北京中伦文德律师所主任、著名金融证券专家
企业在运营中始终需要资金的支持,企业需要融资可以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又可以分Pre IPO和IPO及IPO以后的增发。间接融资又可以分银行贷款、发行债券。银行贷款又分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发行企业债又分短期融资券和中期债券及长期债券。债券又分可转换债券等。
企业融资或再融资主要是为了企业自身的经营发展或为了在同行业、同领域进行兼并收购。企业再融资可以通过信托的方式即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集合或单一的信托计划筹集资金,也可以与基金进行合作。企业再融资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恒久的课题,只要企业存在并发展就需要不断融资,所以要了解企业再融资的各方面的法律关系和再融资的每个环节就能掌握企业再融资的脉搏。
课程内容:企业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各种类型及法律关系;间接融资的各种类型及法律关系;直接融资与信托的合作及有关法律问题;直接融资与基金之间的合作及有关法律问题;企业债及可转换债券;私募股权投资及企业再融资;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方式---增发及发行债券或可转换债;企业在收购兼并过程中常运用的再融资手段;股权置换以达到再融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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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62515711;传真:010-82509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