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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税务、会计与律所财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2-07-24 阅读:

  
  
  一、课程宗旨


  经济是时代的主题,律师职业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市场需求,服务于企业运营,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主要形式之一。与此同时,经济的发展也对法律服务业务提出了越来越细分的要求,这使得律师的专业化分工趋势也日益明显,开始出现了专门从事各类专业业务的律师,税法业务也是其中之一。


  从目前的市场需求来看,税法业务由于其高度增值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备受企业和个人客户所青睐。税法服务不但能够协助纳税人应对涉税风险,还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税务规划给客户带来合法的涉税利益。因而,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国家和地区中,税法律师在律师行业乃至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都是令人瞩目的。而从中国目前的税法服务发展来看,虽然市场需求较为旺盛,但与之配套的专业人员数量缺口一直较大,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其原因在于,作为新兴的法律服务领域,税法业务属于复合型的法律服务类型,它不但要求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与素养,还要求掌握税务、会计等诸多财税专业技能,这对专业人士的知识储备和技能训练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与此同时,律师在处理企业证券上市、资产重整、破产清算、并购重整、合并分立、资产信托等大量经济法律事务中,也广泛的涉及到税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新时期融通掌握以上各专业知识是律师在激烈的竞争中能够脱颖而出的法宝。


  日前,律师及律师所税务筹划普遍薄弱、涉税风险高,鉴于此,律师事务所会计、税务筹划专题,将使律师在了解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特点基础上,系统学习和掌握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方法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立,为合理合法地减轻律师税负、防控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涉税风险,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提供科学指导。


  为此,我们为律师量身设计了本期研修班,邀请知名的专业税法律师、财税专家学者等对税务、会计等专业知识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讲解,使学习者全面了解和掌握税法律师的发展与业务方向、常见的涉税法律服务类型及相应的操作实务等,进而帮助广大律师了解和掌握与法律服务相关的税务、会计等重要知识和技能,拓宽律师专业法律服务的视野,提高律师专业法律服务及律师事务所管理技能,使律师法律服务更加专业化、科学化,为开展律师业务奠定基础。


  二、授课内容及师资


  1、专题:税法典型案例研析与当前中国税法改革   (半天)


  主讲人:施正文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顾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税收基本法》(专家稿)起草组秘书长,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法》修订小组成员,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财税法治网(www.chinataxlaw.org <http://www.chinataxlaw.org>)创办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曾在财政部条法司从事财税立法和政策研究工作,在美国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从事为期一年税法高级访问和研究(2008.8-2009.8)。长期参与国家财税立法和财税改革的立法咨询活动。出版《税法要论》(独著)、《税收程序法论》(独著)、《税收债法论》(独著)、《财税法学》(合著)等30多部著作。主编系列出版物《中国税法评论》。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税务研究》、《涉外税务》等期刊上发表论文80多篇。主持和参与《中国税法通则立法基本问题研究》等国家和省部级课题20多项。


  授课内容:税法典型案例研析(浙江源富拍卖公司拍卖涉税案研析、广西富强房地产公司债权转让涉税案研析、某公司股权转让税收筹划案例研析);当前中国税法改革的热点问题(增值税改革和立法问题、个人所得税改革和法律修订问题、税收征管法修订问题);税收法治建设与律师税法业务的拓展。


  2、专题:企业并购重组税务律师实务(半天)


  主讲人:刘天永律师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资深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兼职硕士生导师,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全国律协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刘天永律师是中国最早涉足税务行业的专业律师之一,专注于非居民企业国际税务筹划,并购与重组的税务安排、税收优惠申请、税收规划与设计、重大疑难税案代理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刘天永律师具有十多年税法服务经验,现担任多家跨国公司的税法顾问,客户范围广泛,主要涉及房地产、高科技、电力能源、金属矿业、金融培训、教育服务等行业。先后在《税务研究》、《法学杂志》、《法学论丛》(韩国)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已出版《中国税务律师实务(第二版)》、《中国转让定价与反避税纳税指南》、《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纳税指南》、《最新企业所得税法深度释解与企业应对》等多本专业著作。


  授课内容:税务律师的行业介绍、企业并购重组的税务规划(财税[2009]59号、国税函[2009]698号等文件解读;企业股权投资、重组中的税收政策分析与税务问题处理;企业重组过程中不同的组织架构设计与交易方式导致的税负影响;股权收购的税务处理;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企业合并的税务处理;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资产收购的税务处理;并购重组中的税收陷阱)。


  3、专题:税务纠纷的行政救济实务(半天)


  主讲人:王家本律师


  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家本律师精通中国法律事务,尤其专长于中国税法事务,并在中国公司、金融、银行等民商法律事务方面有较深入、独到的思维和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王家本律师自1990年开始至今,长期担任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系统)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也受聘为国家税务总局常年法律顾问。受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为国家税务总局在中国政法大学开办的高级法研班及各级各类专业培训班进行授课,为各省、市及地区税务局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班授课。近20年间,办理了大量涉税法律事务,包括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王家本律师也为各类单位举办的涉税培训班讲授税法,宣传普及税法,提供税法咨询服务。


  授课内容: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评价。


  4、专题:税务稽查中的律师实务(半天)


  主讲人:袁森庚教授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教授,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3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硕士学位。长期从事税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2008年出版《税务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专著一部,近年来在《江苏社会科学》、《江西社会科学》、《税务研究》、《涉外税务》、《税务与经济》、《江苏行政学院学报》等中文核心期刊以及省级以上其他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关于税务行政主体界定的分析》一文,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2005年至2006年全国税务系统税收科研成果三等奖,多篇论文获学院奖励。近年来,在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讲授十多个税法学专题。


  授课内容:税务稽查的涉税法律服务概述、税务稽查选案环节的律师实务、税务稽查检查环节的律师实务、税务稽查审理环节的律师实务、税务稽查执行环节的律师实务。


  5、专题:2012投资中国税务优惠政策(半天)


  主讲人:魏志标律师


  北京市京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注册税务师,北京律师协会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07年起专职从事税务律师工作,先后担任安徽、江西等省市部分下属地区税务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企业税务稽查应对、税收优惠申请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目前还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税务顾问,发表多篇税法论文。


  授课内容:所得税优惠政策简介、增值税优惠政策简介、营业税优惠政策简介、主要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评价。


  6、 法务会计专题:信息技术环境下调查取证的新理念与新技术(半天)


  主讲人:张苏彤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法务会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会计学会会员,美国注册舞弊检查师协会教育会员(CFE),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同行评议专家。


  1984~1985年在法国雷恩第一大学管理学院做高级访问学者,2003~2004在加拿大新不伦瑞克大学管理学院做高级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法务会计、会计法、财务会计、国际会计、金融企业会计。主要著作:《法务会计研究》《法务会计的诉讼支持研究》等;教材:《法务会计高级教程》、《财务会计》、《初级会计学》等;近年来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金融会计》、《金融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审计》等刊物发表研究论文30余篇。主持的课题有: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项目编号:06BaFX016):“法务会计的诉讼支持研究:以北京司法实践为切入点”; 司法部课题“司法会计鉴定制度研究”2009年立项(项目编号:08SFB2027),中纪委纪检监察学院课程开发项目“计算机辅助调查技术(CAITs):信息时代调查取证的新方法”、“新型商业贿赂的调查:基于法务会计的视角”。


  授课内容:信息时代我们所面对的新问题与新挑战;计算机取证的概念;电子证据及其特征;计算机取证研究的主要内容;计算机取证的基本流程;计算机取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原始性和合法性的保障;国产计算机取证软件-“取证大师”功能介绍及演示;信息技术环境下会计取证的新技术:数值分析技术及其在财务舞弊调查中的运用;案例探讨。


  7、 专题:财务会计证据        (半天)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    (一天)


  主讲人:耿建新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


  (1)财务会计证据


  授课内容:会计及其职能概述、会计证据的种类及解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会计证据的特点、会计证据的提取及固定;会计证据的应用等。


  (2)企业财务报表分析


  授课内容: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与律师实务、企业财务报表的种类及基本结构、解读企业财务报表基本方法;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的指标分析。


  8、专题:律师事务所会计及税务筹划(一天)


  主讲人:齐金勃教授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律师工作研究中心教授,管理学博士,信息管理系财务计教研室主任,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兼职律师。主要教学及科研领域为管理学、会计学、审计学及其在司法领域的运用研究,如税务筹划、司法会计、律师事务所管理等。主持参与“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律师事务所绩效评价体系”、“刑事司法执行成本与效益研究”、“司法会计技术标准研究”等省部级科研课题7项;出版学术专著《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主参编高校教材14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有创见的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12篇为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律师事务所管理及税务筹划论文9篇。获科研及论文成果奖12项。其中,国家及省优秀论文4篇,省厅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部。专著《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获河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获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曾应邀赴长春、石家庄、扬州等地进行 “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 培训,深受欢迎。


  授课内容: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及特点、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及风险控制、律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讲课时题目可能略有调整,以课表为准)


  三、招生名额及对象


  招生计划拟限10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


  招生对象为有志于从事税务专业、上市并购业务的律师,律师事务所会计和财务主管人员等。


  四、教学时间


  (一)开课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星期六)至29日(星期三),实际授课5天半;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五、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期“税务、会计与律所财务”研修班结业牌匾;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期“税务、会计与律所财务”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首期“税务、会计与律所财务”研修班招生简章首期“税务、会计与律所财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六、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 5000 元。


  (二)收费优惠标准


  1、在律师学院2012年预招生活动中填写过预报名信息的学员九折,时间截至正式招生简章发布之日。我院根据预报名登记发确认函;


  2、参加研修班的西部律师及已参加过我院其它研修班的学员九折。如需享受学费优惠,请在报到时提供结业证或律师证原件以供查验;


  3、客座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4、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老学员若推荐一人可积1分,积满10分可享受一次免费学习);


  5、与本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律师所律师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6、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七、授课讲义


  提供教材、电子版讲义。


  八、报名方式


  (一)方式一: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


  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mailto:lawyerstudy@126.com>


  3. 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三日内,请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4.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二)方式二: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三)报到


  经确认报名成功的学员于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带有关材料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到。


  联系人:高老师 13651247353 , (010)62515711


  传    真:(010)82509237、

首期“税务、会计与律所财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点击浏览该文件:税务、会计与律所财务研修班报名表.doc]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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