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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建设工程律师实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1-04-02 阅读:

一、课程宗旨

发生在上海震惊国内外的静安教师公寓的11.15大火,集中反映了建设工程领域的立法严重滞后、制度设计疏漏、现场管理混乱、政府监管不力等问题,也给律师在建设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提出了新问题和新要求。律师学院根据规范建筑市场的客观需求,决定开设《律师建设工程研修班》的目的,正是针对目前国内在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服务存在的一个基本问题:虽已涌现出一批专业的或有志于从事建设工程的律师,但由于律师的专业背景和对行业情况了解的程度和深度不同,法律服务市场迫切需要对律师的建设工程的相关专业问题和操作实务进行相对系统的培训。因此,开设《律师建设工程研修班》是当前律师业务培训和研修的重点,十分必要。

希望通过本课程的设置和教学效果的扩射,使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的提高,并带动更多的律师成为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人才,为此,参加本研修班的应为具有一定建设工程专业法律服务和执业经验、有志于进一步拓展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律师。

 

二、授课师资及内容(共九天)

320

上午

朱树英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下午

321

上午

汪金敏

建设工程固定价格合同索赔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

下午

谭敬慧

建设工程疑难法律问题

322

上午

林镥海

建设工程领域的全过程非诉讼法律服务操作实务

下午

王早生

以制度规范监管工程建设

323

上午

黄瑞

发改委等九部委的基础设施工程《通用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下午

曹珊

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以及律师的办案对策

324

上午

袁华之

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若干技巧

下午

蓝新宏

BT模式下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应注意的问题

晚上

王霁虹

施工合同的谈判、签约及履行

325

上午

张正勤

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解读

下午

吴佐民

2008清单计价规范应用解读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思考

326

上午

冯小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以及法院处理建设工程案件的思路

下午

冯志祥

建设工程招投标操作实务中的弊端以及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应注意的问题

327

上午

陈太祥

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应当成为律师服务的中心工作

下午

刘廷彦

建设监理的法律地位和有关案例分析

328

上午

朱树英

从上海11.15大火事故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法律问题和相关刑事责任以及律师为施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应注意的问题

下午

朱树英

能说会写———建设工程专业律师的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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