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

第三期《公司并购与重组》高级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4-05-21 阅读:

  
  
  一、课程宗旨


  中国乃至世界的经济格局都发生了变化。惟之变化,集中在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并投身并购与公司重组业务。事实已经证明,并购与公司重组业务,将是律师的一大富矿。


  正是基于这些,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将在2014年6月24日-2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第三期"并购与公司重组高级研修课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个高级研修课程与社会上其他类似课程最大的区别就是"能人与干货":能人:有名之人、有位之人、有为之人;干货:就是真货、就是实货、就是好货。


  这个高级研修课程非常适合于从业三年以上的专业律师、公司法务人员以及那些已经在并购与公司重组领域有所作为的产业投资者、并购基金管理者、各类企业和投行、信托、银行等专业人士。


  二、授课时间、内容及师资


  1、6月24日  9:00-12:10


  专题:并购与公司重组--律师机遇与选择


  主讲人:李淳,资深律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国浩研究院院长。


  2、6月24日  13:30-17:30


  专题:产业重组与产业并购


  主讲人:李肃,著名并购与重组专家、和君创业咨询集团首席合伙人、总裁。


  3、6月25日  9:00-12:10


  专题:并购与公司重组的结构设计与风险控制


  主讲人:张本良,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中国证监会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法律顾问,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4、6月25日  13:30-17:30


  专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策略与技术


  主讲人:刘维,中国证监会第一、二、三届重组委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5、 6月26日  9:00-12:10


  专题:跨境并购的风险控制

 

  主讲人:孙婷娟,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授课内容:对于中国企业如何“走出去”进行境外投资并购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探讨,详细讲述了如何在境外投资并购的尽职调查和法律文件中防范各种投资风险,包括国家层面的风险,市场层面的风险以及目标公司的风险。

  
  6、6月26日  13:30-17:30


  专题:私募股权基金及产业基金的创立规制


  主讲人: 刘继,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7、6月27日 9:00-12:10


  专题:并购与公司重组尽职调查与文件体系


  主讲人:管建军,中国人大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授课内容:本专题的第一部分就公司并购重组法律尽职调查的内容、方式、注意事项、撰写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要点等内容作了介绍;第二部分就并购重组的基本形态与主要法律文件、并购重组相关法律文件的主要条款、几种特殊类型的并购重组模式下之法律文件等对并购重组法律文件体系作了介绍。


  8、6月27日  13:30-17:30


  专题:公司破产重组法律实务


  主讲人:沈田丰,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9、6月28日  9:00-12:10


  专题:并购与公司重组的税务安排策略


  主讲人:张兰田,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著名税法专家、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0、6月28日  13:30-17:30


  专题:并购与公司重组之资产评估


  主讲人:权忠光,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裁、中国证监会第六届发改委委员。


  11、6月28日下午学员座谈与结业仪式(律师学院会邀请嘉宾参加)。 由班长主持,同学自荐的互动交流。


  三、课外安排


  1、6月24日18:30-20:30 学员互动沙龙,推选班长及班委;


  2、6月26日18:30-20:30 学员与北京著名并购律师互动沙龙;


  3、6月27日18:30-20:30 学员与北京著名并购专业人士互动沙龙;


  4、6月28日 人大律师学院宴请全体学员及老师。


  四、招生名额及对象


  1、招生计划拟限8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


  2、招生对象为律师、公司法务人员、产业投资者、并购基金管理者、各类企业和投行、信托、银行等专业人士。


  五、教学时间


  1、开课时间:2014年6月24日至28日;


  2、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第二报告厅。


  六、结业证书


  1、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公司并购与重组高级研修班”结业匾;


  2、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公司并购与重组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3、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4、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第三期《公司并购与重组》高级研修班


  七、培训费用


  1、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5000元。


  2、收费优惠标准


  (1)兼职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有合作协议的律师所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5)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八、授课讲义:提供教材、电子版讲义


  九、报名方式


 
  1、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3) 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三日内,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仅限个人缴费)


  中国人民大学将于您报名成功后3日内,发送付费邮件,请凭邮件中的支付码,登陆http://fee.ruc.edu.cn/pay.html进行缴费。


  方式二: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2、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联系人:高老师 13651247353 (010)62515711 传 真:(010)82509237


  十、住宿:详见附件“生活信息” 。

 

第三期《公司并购与重组》高级研修班 [点击浏览该文件:第三期《公司并购与重组》高级研修班报名表.doc]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4年5月20日

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123456 号 版权所有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